艾比森(300389):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时间:2026年11月08日 22:11:44 中财网
原标题:艾比森: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号:2026-058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6年11月10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628,233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183人;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森”或“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已办2025
理完成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以下简称“本次归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5 9 23 2025
年 月 日,公司召开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 1,200
、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万股,约占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6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80%;预留部分24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5%,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20%;
4、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最初均为9.6元/股,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价格调整为9.4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予日期: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9月29日,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9月18日;
6、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16人,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95名,包括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艾比森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和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24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8 次授予之日起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业绩目标及实际业绩达成情况来确定当年公司业绩考核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归属安排业绩目标归属比例 (M)
第一个归属期公司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40%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2025-2026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7亿元 30%

第三个归属期公司2025-2027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2亿元30%
注:①上述“(累计)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考核期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支付费用的影响,下同;②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期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根据每个归属期内公司业绩实际达成率(X)(业绩实际达成率=当年实际达成净利润/当年目标净利润×100%),实际归属系数如下:

公司业绩达成率(X)归属系数(N)
X≥100%1
80%≤X<100%X
X<80%0
注:上述结果保留2位小数,归属的数量取整数。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实施,根据上一年度考核分数对应的考核系数确定归属份额。个人考核结果及归属比例如下:

个人年度结果产出分数(Y)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Y≥601
Y<600
注:上述结果保留2位小数,归属的数量取整数。

激励对象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M×N×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部分,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已于2025年9月29日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共计向21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60万股。

5、2026年9月1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已于2026年9月18日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共计向9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20.40万股。

6、2026年9月3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

(三)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由于公司2025年10月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因此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由9.6元/股调整为9.4元/股。

2、2025年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20.40万股,预留部分剩余19.6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再授予,作废失效。

3、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7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离职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7万股作废失效;4、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518Z0750号):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321.98万元(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考核期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支付费用的影响),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业绩实际达成率为8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为0.81,因公司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68.6280万股作废失效;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4人因个人考核分数未达60分,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其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6.2440万股作废失效。

6、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后至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未完成出资、3名激励对象仅部分出资,上述人员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出资部分对应限制性股票,其已满足本次归属条件但未办理归属的35,047股限制性股票将予以作废处理。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无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66.328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9月29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9月29日至2027年9月28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 的情况说明  
1(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符合归属条件。  
2(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形,符合归属条件。  
3(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在归属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之前,应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的17名激励对 象离职不符合激励条 件,离职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不得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合计57万股 作废失效。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5 -2027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年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根据业绩目标及实际业绩达成情况来确定当年公司业绩考核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归属比 归属安排 业绩目标 例 (M)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 40%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2025-2026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7亿元 30%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2025-2027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2亿元 30% 注:①上述“(累计)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考核期所 有股权激励计划支付费用的影响,下同。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 告》(容诚审字 〔 2026 〕 518Z0750 号):公司2025年度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24,321.98万元(剔 除股权激励计划考核期 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支付 费用的影响),公司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业绩实际达成率为 81%,首次授予部分第  
  归属安排业绩目标归属比 例 (M)
  第一个归属期公司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40%
  第二个归属期公司2025-2026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7亿元30%
  第三个归属期公司2025-2027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2亿元30%
     

 ②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期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 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根据每个归属期内公司业绩实际达成率(X)(业绩实际达成率=当 年实际达成净利润/当年目标净利润×100%),实际归属系数如下: 公司业绩达成率(X) 归属系数(N) X≥100% 1 80%≤X<100% X X<80% 0 注:上述结果保留2位小数,归属的数量取整数。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 0.81 属系数为 ,因公司 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 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合计68.6280万 股作废失效。 
  公司业绩达成率(X)归属系数(N)
  X≥100%1
  80%≤X<100%X
  X<80%0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 定实施,根据上一年度考核分数对应的考核系数确定归属份额。个人考 核结果及归属比例如下: 个人年度结果产出分数(Y) 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Y≥60 1 Y<60 0 注:上述结果保留2位小数,归属的数量取整数。 激励对象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 数量×M×N×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 全归属的部分,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4人 因个人考核分数未达60 分,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0 为 ,其首次授予尚未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合计26.2440万股作 废失效。 
  个人年度结果产出分数(Y)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Y≥601
  Y<6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部分未达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6年11月10日;
2、归属数量:2,628,233股;
3、归属人数:183人;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单位:股

激励对象 姓名职务已获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归属数量归属数量占已获 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的百分比
丁崇彬董事、总经理210,00068,04032.40%
赵阳董事、副总经理180,00058,32032.40%
肖道粲董事、副总经理150,00048,60032.40%
石昌金董事90,00029,16032.40%
刘金钵董事60,00019,44032.40%
徐梦梦副总经理120,00038,88032.40%
张玲容财务总监120,00038,88032.40%
苏安伦核心管理人员60,00019,44032.40%
Ruben Rengel核心管理人员60,00019,44032.40%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合计174人7,080,0002,288,03332.32% 
合计8,130,0002,628,23332.33% 
注:①上表中激励对象不包含本次归属期不得归属及放弃归属权益的人员及其获授数量;②上表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6、在董事会审议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后至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未完成出资、3名激励对象仅部分出资,上述人员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出资部分对应限制性股票,其已满足本次归属条件但未办理归属的35,047股限制性股票将予以作废处理。

四、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11月10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628,233股,占归属前总股本的0.7121%;
(三)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10月21日出具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518Z0172号),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6年10月10日止,贵公司已收到183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24,705,390.2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628,233.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2,077,157.20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11月10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股份数量369,100,3172,628,233371,728,550
注:本次归属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为高管锁定股;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2、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9,100,317股变更为371,728,550股。本次归属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2026年9月29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意见书;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518Z0172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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