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07月16日 19:15:59 中财网
【19:08 华图山鼎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图山鼎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2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均包含本数),最终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于2025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于2025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5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7.91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91.3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7月1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52,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69.1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3.91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143,589,535.7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8:03 古越龙山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古越龙山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年4月25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 元(含)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209.41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3268%
累计已回购金额12,533.21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0.16元/股-10.5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2.83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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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7月1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1,209.41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268%,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0.50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10.1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2,533.2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3 广宇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宇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于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7月1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6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最高成交价为3.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828511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已实施的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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