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陆药业(300016):提前赎回北陆转债

时间:2025年07月14日 20:46:17 中财网
原标题:北陆药业:关于提前赎回北陆转债的公告

股票代码:300016 股票简称:北陆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8 债券代码:123082 债券简称:北陆转债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北陆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 7月 14日
2、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5年 8月 4日
3、可转债赎回日:2025年 8月 5日
4、可转债赎回价格:101.64元/张(含息税)
5、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年 7月 31日
6、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5年 8月 5日
7、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2025年 8月 8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 8月 12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 2025年 8月 4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北陆转债,将按 101.64元/张(含税)的价格强制赎回。北陆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北陆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11、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北陆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 2025年 8月 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北陆转债,将按照 101.64元/张(含税)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北陆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北陆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7月14日,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陆药业”)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2元/股的130%(含130%,即9.13元/股),已触发“北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北陆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北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现将提前赎回“北陆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10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0,00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5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北陆转债”,债券代码“123082”。

根据《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6月11日至2026年12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1年6月1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为11.41元/股。

2021年2月5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9.70元/股)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北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41元/股向下修正为8.8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2月8日生效。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94,494,4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北陆转债”转股价格由8.86元/股调整为8.8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19日生效。

2021年5月6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713,000股。“北陆转债”转股价格由8.80元/股调整为8.81元/股,调整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人民币现金。“北陆转债”转股价格由8.81元/股调整为8.7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4月29日生效。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763,180股。“北陆转债”转股价格由8.74元/股调整为8.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13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91,956,5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人民币现金。“北陆转债”转股价格由8.75元/股调整为8.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25日生效。

自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2月4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68元/股)的85%(即7.38元/股)的情形,触发“北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北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向下修正“北陆转债”的转股价格。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北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北陆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7.07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2月23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利0.5元人民币(含税)。“北陆转债”转股价格由7.07元/股调整为7.0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19日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陆转债”转股价格为7.02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赎回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北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赎回情况
自 2025年 6月 17日至 2025年 7月 14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已触发“北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北陆转债”。

(三)提前赎回“北陆转债”的审议情况
2025年 7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北陆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北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北陆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北陆转债”的赎回价格为101.64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应计利息=100*2.5%*239/365=1.64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64=101.64元/张(含税) 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代扣代缴,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4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北陆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北陆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北陆转债”自2025年7月31日起停止交易。
3、“北陆转债”自2025年8月5日起停止转股。
4、2025年8月5日为“北陆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4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北陆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北陆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年8月8日为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8月12日为赎回款到达“北陆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北陆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北陆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陆转债
(四)其他事宜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北陆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咨询部门:证券部
3、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写字楼A座7层 5、联系邮箱:blxp@beilu.com.cn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北陆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北陆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北陆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北陆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北陆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北陆药业本次提前赎回“北陆转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综上,保荐人对北陆药业本次提前赎回“北陆转债”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北陆转债”的核查意见;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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