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603776):永安行:关于提前赎回“永安转债”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5-092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永安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14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4.22元/股的130%,即不低于18.49元/股。根据《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永安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永安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永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永安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 ●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4.22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2号)的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公开发行了8,864,8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8,648万元,期限为6年。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11号文同意,公司88,648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3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安转债”,债券代码“113609”。 (三)可转债转股日期及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永安转债”自2021年5月3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20.34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最新转股价格为14.22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1、公司于2021年6月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永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0.34元/股调整为16.4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1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7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39)》及《关于“永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2021-040)》。 2、公司于2022年3月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比例较小,“永安转债”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2-009)》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2-010)》。 3、公司于2022年6月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永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48元/股调整为16.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31)》及《关于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公告(2022-032)》。 4、因股价触发“永安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2022年8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永安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2022年8月22日至2023年2月21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永安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2-044)》。 5、公司于2022年11月将2021年当期业绩水平未满足《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业绩考核目标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72,250股办理了回购注销手续,“永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38元/股调整为16.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2-055)》。 6、因股价触发“永安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2023年6月,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永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40元/股向下修正为14.93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永安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3-030)》。 7、公司于2023年6月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永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93元/股调整为14.8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32)》及《关于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公告(2023-033)》。 8、公司于2023年11月将2022年当期业绩水平未满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业绩考核目标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33,250股办理了回购注销手续,“永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80元/股调整为14.8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1月15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永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2023-060)》。 9、因股价触发“永安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2024年2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永安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8月6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永安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4-008)》。 10、公司于2024年4月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但尚未使用的2,750,000股公司股份办理了注销手续,“永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81元/股调整为14.7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永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2024-016)》。 11、公司于2024年6月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永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77元/股调整为14.4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永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4-042)》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44)》。 12、因股价触发“永安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2024年8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永安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2024年8月28日至2025年2月27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永安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4-057)》。 13、公司于2025年6月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永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47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永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5-077)》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076)》。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永安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14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永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不低于18.49元/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永安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永安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永安转债”的议案》,公司决定行使“永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永安转债”全部赎回。同时,为确保本次“永安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永安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永安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的前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永安转债”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4.22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将尽快披露相关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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