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07月13日 16:35:44 中财网
【16:23 酒钢宏兴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酒钢宏兴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年4月19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即从2025年4 月18日至2025年7月17日)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0.46亿股(含)-0.91亿股(含)
回购资金来源股票专项回购贷款和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2.19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已回购股数63,444,0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13%
累计已回购金额90,091,555.0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37元/股~1.57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7月1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3,444,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3%,购买的最高价为1.57元/股、最低价为1.3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0,091,55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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