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花智控(002050):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

时间:2025年07月11日 16:56:05 中财网
原标题:三花智控:关于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5-062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将根据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调整 2024年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并办理符合行权条件部分的股票增值权行权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24年 4月 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年 4月 1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4年 4月 19日至 2024年 4月 29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 4月 30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4年 5月 6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 5月 7日,公司公告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4年 5月 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2024年 6月 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 7月 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 10.00万股。公司拟对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合计 10.00万股股票增值权进行注销。


三、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1、调整原因
2024年 10月 23日,公司实施了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3,731,188,6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分红总金额(含税)为 373,118,861.40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为 0.0999678元(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373,118,861.40元÷3,732,389,535股=0.0999678元/股)。

2025年 5月 22日,公司实施了 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3,729,681,8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分红总金额(含税)为 932,420,453.50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为 0.2498186元(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932,420,453.50元÷3,732,389,535股=0.2498186元/股)。

2、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 -V。其中: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0 0
调整前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调整后的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P=[11.75-0.0999678]-0.2498186≈11.40元/股。


四、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等待期届满
根据《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授予股票增值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增值权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增值权数量的 30%。

公司股票增值权授予日为 2024年 5月 13日,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 2025年 5月 12日届满。

2、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增值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符合《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序号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第 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足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注 1]不低于 17%或不低于同 行业对标公司同期 80分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注 2]水平。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为 17.42%(剔除闲置募集资金 的影响)高于 17%。综上,公 司 2024年业绩指标达成,满足 行权条件。
4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若 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激励对象个人 2024年考 核为 A、B、C,个人行权比例为 100%;激励对象个人 2024年考 核为 D、E,个人行权比例为 0%。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 1、41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 考核结果为 A、B、C,满足第 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2、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取消激励 资格。
注 1:对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考核指标,需扣除公司 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本激励计划公告以后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影响。即,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税后净利润中扣减闲置募集资金的税后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中扣减闲置募集资金按月计算的加权平均数。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 号
A
B
C
D
E=A/C
F=(A-B)/(C-D)
注 2:对标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各对标公司年报公布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准。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行权事宜。


五、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可行权份额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1人,可行权数量为 13.80万股。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 增值权数量(万股)本期可行权数量 (万股)剩余未行权数量 (万股)
公司外籍核心人才 (合计41人)46.0013.8032.20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进行了考核,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取消激励资格;41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为达标,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管理办法》《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和《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行权事宜。


七、监事会发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3日实施了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5年 5月 22日实施了 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为 11.40元/股。上述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关于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 41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行权事宜,可行权数量为 13.80万股。

3、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 10.00万股。本次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结论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行权、本次调整及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调整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7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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