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24股被宣布减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IPO首发股及其转增股、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1%。 4、拟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343,989股,即不超过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1.502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邱醒亚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了如下承诺: 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在任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2、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在公司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邱醒亚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邱醒亚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邱醒亚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43 碧兴物联: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水源”)持有公司股份9,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23%。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8月9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满足自身资金需要,碧水源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85,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若在上述期间公司有增发、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该部分股份数量、比例将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公司股东碧水源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碧水源关于持有的股份有关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企业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20:43 和顺石油:和顺石油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余美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952%。 上述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财务总监余美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来源为2022年公司股东厦门共创盛景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交易过户的无限售流通股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予的限售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财务总监余美玲女士《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原因,余美玲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1,2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38%。 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8月4日-2025年11月3日),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股份。 若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主体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情况确定。 【20:43 万通发展: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北京复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复远复兴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北京复远”)持有公司股份1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北京复远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7,507,400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19,169,100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38,338,300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北京复远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43 五方光电: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股东名称、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含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赵刚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2、赵刚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及任期届满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赵刚先生于2020年9月16日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监事职务,同时,于2020年9月16日被选举为公司董事,上述承诺仍然严格履行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刚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未违反其相关承诺。田泽云先生、杨良成先生、程涌先生不存在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 【20:43 金风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其自身经营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受让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42,222,394股,即不超过剔除回购专 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即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16:38 保税科技: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胜帮凯米”)持有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007,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胜帮凯米计划自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11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不超过12,001,52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将根据公司总股本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09:23 深水规院: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深水规院首发前取得的股份及深水规院首发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4、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6,69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230,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461,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深水规院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 6、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7、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09:23 华业香料: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其他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5、减持期间: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10月30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在此期间如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标准应作相应调整)。 7、上述拟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09:23 创业慧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偿还债务及利息,降低质押融资风险。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非公 开发行方式获得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数量: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9,294,748股(含),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0.6018%;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 7月 31日至 2025年 10月 29日。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行情确定。 7、葛航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09:23 天亿马: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天亿马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东兴博元拟减持不超过2,438,401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63%(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 总股本比例为 3.7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不超过 1,113,80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66%(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 购专用账户股份的总股本比例为 1.6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1,324,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97%(占剔除公司最新 披露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总股本比例为2.01%)。 5.减持期间:自本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进行,即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10月14日(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7.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8.其他说明: 特定股东东兴博元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日,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48个月不满60个月。东兴博元已于 2023年3月23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申请,适用创 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规则,具体如下: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其投资的早期企业、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后,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 48个月不满60个月的,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3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 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2%。 【09:23 显盈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董事长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肖杰合计减持不超过 2,917,08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股东南京启盈合计减持不超过 2,917,08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回购等股本变动事项的,上述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将根据公司总股本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自2025年 7月 31日至 2025年 10月 30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09:23 达利凯普: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5、拟减持时间区间: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10月30日,在此期间内,如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将不减持)。 6、拟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情况确定,董事兼总工程师吴继伟、副总经理戚永义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的发行价,期间公司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09:23 达利凯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磐信投资已完成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适用《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并已申请成功且通过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磐信投资作为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投资期限已满36个月但不满48个月的,6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和/或2%”的规定。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5、拟减持时间区间: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10月30日,在此期间内,如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将不减持)。 6、拟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情况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09:23 捷强装备: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取得的股份及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5、本次拟减持数量和比例: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991,300股,即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数的比例不超过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09:23 柏星龙:持股5%以上及员工持股平台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 2:本次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柏星龙创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柏星龙创意投资”)、深圳市柏星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柏星龙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国义之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国义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国祥、赵国忠不存在通过柏星龙创意投资或柏星龙投资减持的情形。 注 3:本次减持计划中,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减持的情形。 (一) 股东主体拟在 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中的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 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因此本次减持期间起始 日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0个交易日后。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东深圳市柏星龙创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柏星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上市时作出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如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或者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售期自动延长 6个月。 本企业/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若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情况,发行价应进行相应调整。 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相关规定或要求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本企业/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或要求的内容执行。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并不可变更或撤销。如有违反,本企业/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股东深圳市柏星龙创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柏星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法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股份计划相关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09:23 思林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横琴启创天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创天瑞”)持有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林杰”或“公司”)股份4,79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0%,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3年3月1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启创天瑞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因其自身资金需求,启创天瑞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1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666,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且任意连续90日减持股份总数不超1.00% 1,333,400 过公司总股本的 ;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股,即不得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且任意连续90日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启创天瑞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或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1 【09:23 燕东微: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燕东微”)101,023,3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0%。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 公司5%以上股东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国瑞”)持有燕东微98,154,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6%。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本次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28,941股,本次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1% 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 公司5%以上股东京国瑞因自身经营需要,本次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28,941股,本次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1 以及京国瑞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09:23 映翰通: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常州德丰杰清洁技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丰杰”)持有公司股份1,629,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1%。股东深圳市优尼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南山阿斯特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山阿斯特”)持有公司股份375,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韩传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72,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0%。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IPO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股份,并已于2021年2月18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德丰杰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629,071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1%。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德丰杰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1 德丰杰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因此德丰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不受比例限制。 2、股东南山阿斯特因企业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75,795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1%。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3、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韩传俊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0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7%。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收到股东德丰杰、南山阿斯特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韩传俊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备案通知》,现将相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09:23 玉禾田: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三)减持数量 拟减持数量总计不超过1,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0.27%,若本公告披露之后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按照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四)减持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五)减持价格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六)减持区间 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七)周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所述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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