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002170):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5-45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 7月 9日(星期三)在公司本部 V1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年 7月 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本届监事会共有 3名监事,应参加会议的监事 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此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此次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要求,公司确定的本次具备行权资格的 104名激励对象以及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与考核年度内公司绩效考核结果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各激励对象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 104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相关行权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要求,公司确定的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8名激励对象以及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考核年度内公司绩效考核结果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各激励对象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8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解除限售期内相关解除限售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要求,公司确定的本次具备行权资格的 58名激励对象以及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与考核年度内公司绩效考核结果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各激励对象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 58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相关行权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7月 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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