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002170):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5-49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8人。 2、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拟解除限售数量:684,000股。 3、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 8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684,000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 5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5月 25日至2022年6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6月6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年 6月 13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 6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5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5,340,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71元/股;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9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86元/股。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2年 7月 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71元/份调整为 5.70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86元/股调整为 2.85元/股。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2年 7月 20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3年 5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3年 6月 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7、2023年 7月 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70元/份调整为 5.685元/份。同时,公司将注销 20名已离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获授的 1,395,000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个人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1,686,360份股票期权,合计注销 3,081,360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 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 36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4年 7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685元/份调整为 5.535元/份。同时,公司将注销第一个可行权期内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内获授的可行权但行权期结束尚未进行行权的 834,479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2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 1,498,000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 1,416,600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 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 105,00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 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 342,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注销预留授予 1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 595,000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 789,000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合计注销 5,133,079份股票期权。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5年 7月 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535元/份调整为 5.255元/份。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1、2022年 6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授予数量由 23,000,000份/股调整为 22,880,000份/股,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5,400,000份调整为 15,340,000份,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3,000,000股不变,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由 4,600,000份调整为 4,540,000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65人调整为 163人,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161人调整为 159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 9人不变。 2、2022年 7月 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71元/份调整为 5.70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86元/股调整为 2.85元/股。 3、2023年 7月 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70元/份调整为 5.685元/份。同时,公司同意注销 20名已离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获授的 1,395,000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个人层面考核未3,081,360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 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 360,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159人调整为 139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 9人不变。 4、2024年 7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685元/份调整为 5.535元/份。同时,公司同意注销首次授予第一个可行权期内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内获授的可行权但行权期结束尚未进行行权的 834,479份股票期权,注销首次授予部分 24名已离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获授的 1,498,000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 1,416,600份股票期权,合计注销 3,749,079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回购注销 1名已离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的 105,00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 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 342,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同意注销预留授予部分 14名已离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获授的595,000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 789,000份股票期权,合计注销 1,384,000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139人调整为 11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9人调整为 8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79人调整为 65人。 5、2025年 7月 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535元/份调整为 5.255元/份。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
(2)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期间,限制性股票数量由于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及其他调整事项,相应进行了调整,详见本公告第三部分“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3)上表所列的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要求,公司确定的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8名激励对象以及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考核年度内公司绩效考核结果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各激励对象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8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解除限售期内相关解除限售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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