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川智能(300720):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时间:2025年07月09日 18:36:13 中财网
原标题:海川智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展需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和意见。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择产生。



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任。委员在任期内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职务。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
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
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物色董事、
高级管理人选;
(三)整理初选人员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
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
行资格审查;
(六)在提名董事候选人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
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与任职有关的后续工作。


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意见后备 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后实施。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情况紧急的,会议召集人可随时电话通知召开会议,但应说明情况紧急需立即召开会 议的原因。



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可根据情况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传真、视频、电话等通讯方式。

话等通讯方式。



董事会秘书及专业咨询顾问、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息。




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 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并据以修订,报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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