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重科技(603135):中重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07月09日 16:25:33 中财网
原标题:中重科技:中重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七月
目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5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6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6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以下简称“股东”):
为确保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订本参会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请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必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应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主持人可以要求发言股东履行登记手续后按先后顺序发言。

六、股东在股东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股东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各相关主体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八、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九、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对应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以打“√”表示,并签上姓名。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未在表决票上签字等情形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依法计为“弃权”。

十、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17日14:45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17日
(3)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景丽路6-1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宣布会议开始
2、宣布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
3、审议议案
4、独立董事述职
5、推荐计票、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6、股东发言或提问
7、休会,汇总现场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8、宣布表决结果
9、宣读会议决议
10、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11、宣布会议结束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7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82号文《关于同意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2,00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7,374,147.7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3月3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294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智能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36,000.00111,384.42
2年产3条冶金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14,064.0814,064.08
合计150,064.08125,448.50 
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已经过充分论证,相关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在现有业务和核心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未来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以现有产品和技术为依托实施的投资计划,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88.9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200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2025年7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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