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康欣新材(600076):康欣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函回复
原标题:康欣新材:关于康欣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2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康欣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 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25】0872号《关于康欣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监管问询函》”),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实和分析,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业绩情况。 公司主营集装箱地板、民用板、可装配式木结构产品等业务,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2亿元,较上年增长144.46%,对应营业成本6.59亿元,毛利率为-9.50%。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3.34亿元,亏损较2023年同比扩大,最近三年累计亏损8.23亿元。分季度来看,公司2024年各季度收入分别为0.53亿元、2.48亿元、1.93亿元和1.08亿元,毛利率分别为-5.49%、-4.38%、-0.35%和-39.44%,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34亿元、-0.54亿元、-0.38亿元和-2.08亿元。 请公司: (1)结合集装箱行业整体情况、集装箱地板竞争格局、公司市场占有率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近三年持续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与行业总体趋势是否一致; (2)结合2024年第四季度的市场环境、公司经营、费用支出,说明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毛利率大幅下滑、亏损大幅增加的具体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2)发表意见。 (3)结合盈亏平衡分析,说明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充分提示风险,并说明公司为改善经营情况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问题(1)结合集装箱行业整体情况、集装箱地板竞争格局、公司市场占有率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近三年持续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与行业总体趋势是否一致; 【公司回复】: 1、集装箱行业整体情况 2022年开始,由于疫情的反复、俄乌战争的爆发以及欧美等国家对中国设置更加严苛的外贸壁垒等原因,导致贸易动能减弱,加上之前滞留国外港口的集装箱开始回流,同时叠加集装箱产能过剩等因素,从而导致集装箱库存高企。 2022-2023年,三大箱厂(中集、寰宇、新华昌)和上游供应链制造企业基本处于消化集装箱库存和限产状态,国内集装箱需求量大幅下跌,这些因素导致康欣新材2022-2023年集装箱地板的订单量较2021年度大幅减少,对公司生产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2024年受红海危机、外需市场的改善、航运市场备箱意愿增强等多重因素影响,集装箱行业整体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根据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数据,2024年度中国集装箱总产量约为810万TEU,较2023年增长268.2%,为近五年均值的2.2倍,继2021年后再创历史新高,国内集装箱生产继续保持全球96%以上的市场占有率,全球集装箱市场呈现显著波动与高景气特征。 2、集装箱地板竞争格局 2023年,集装箱行业协会设置了集装箱制造供应企业准入门槛,名录中有资质的地板生产企业约17家,2023年集装箱行业协会放宽集装箱制造供应企业准入门槛,名录中有资质企业由原来的17家增加至37家;另外,随着集装箱行业爆发式的增长以及国内房地产行业下行,大量来自山东、福建的原生产装修板材、建筑模板等板材企业进入到集装箱地板行业中,导致市场上生产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的企业由原来的几十家增加至一百多家。因此,虽然2024年集装箱行业整体复苏,集装箱地板市场需求较前两年大幅提升,但由于公司主要产品COSB集装箱地板并非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产品结构未能及时调整适应市场需求,以及行业新增竞争企业大幅增加导致竞争进一步加剧,对公司集装箱地板业务发展造成了较大影响,从而也影响到企业市场份额和利润。 3、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可比公司情况方面 根据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公布的集装箱年度数据,从数据上大致测算,2021年集装箱行业全年产量约为653万TEU,约246万立方米,公司2021年度集装箱地板销量24.6万立方米,市场占有率约为10%。2022年集装箱行业全年产量约为350万TEU,约132万立方米,公司2022年度集装箱地板销量4.5万立方米,市场占有率约为3.4%,2023年集装箱行业全年产量约为220万TEU,约83万立方米,公司2023年度集装箱地板销量3.7万立方米,市场占有率约为4.5%,2024年集装箱行业全年产量约为810万TEU,约为308万立方米,公司2024年度集装箱地板销量11.9万立方米,市场占有率约为3.8%,自2022年开始,公司集装箱地板业务市场份额和占有率呈现下降趋势。 国内集装箱地板生产主要企业包括中集新型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新材”)、快乐木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乐木业”)、茂友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友公司”)以及康欣新材。由于集装箱地板制造板块没有其他可比上市公司,如中集新材的集装箱地板生产属于中集集团(股票代码:000039)集装箱制造业务中的其中一块业务,公开信息中没有单列的数据,其他公司如快乐木业、茂友公司属于未上市公司,未公开披露经营信息,公司未能获取到可比公司生产量、销售量、营业收入、市场份额等情况。根据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发布的年度报告显示,亦未披露相关同行业上市公司市场占有率等信息。 集装箱地板主要产品类型为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COSB集装箱地板以及全木集装箱地板。中集新材主要生产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产品,康欣新材、快乐木业主要生产COSB集装箱地板产品。近年来,市场对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需求量急剧增加,对COSB和全木集装箱地板需求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主要原材料为竹材和木材,竹材相较木材生长周期短,具有国内资源丰富,同时竹木复合地板相比较COSB和全木集装箱地板抗弯性能更强等特性;二是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生产设备投入成本少,入行门槛低。因此,茂友公司和快乐木业集装箱地板主要产品由全木集装箱地板转向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康欣新材旗下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康欣”)和嘉善新华昌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新华昌木业”)不具备大规模生产竹木集装箱地板的能力。湖北康欣通过大量实验、设备改造、新增设备、员工培训、外出考察和内外交流等举措实现生产能力改造提升。截至目前,湖北康欣具备了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和COSB集装箱地板的综合生产能力。 自2021年集装箱地板行情创新高后,2022-2023年两年,集装箱行业处于消化集装箱库存和限产状态,国内集装箱需求量出现大幅下跌,2024年集装箱行业再次复苏,集装箱地板市场需求量较前两年大幅提升,但由于市场上对集装箱地板产品需求结构调整、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以及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未能及时适应市场需求,对公司集装箱地板业务发展造成较大影响,加之公司固定成本相比较可比企业体量太大,从而综合影响到企业市场份额和利润。综上所述,近年康欣新材集装箱地板业务发展情况与行业波动趋势基本一致。 问题(2)结合2024年第四季度的市场环境、公司经营、费用支出,说明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毛利率大幅下滑、亏损大幅增加的具体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2)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结合2024年弘景·集装箱供应链景气指数,2024年自2月份开始,全年集装箱行情都处于较好水平,第四季度虽有所回落,但总体景气。同时公司经营及费用支出相比较前三季度未出现明显波动。 2024年第四季度末,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主要资产进行了清查盘点,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致使2024年公司第四季度毛利率大幅下滑、亏损大幅增加。具体事项如下: 1、本年度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计提与生产相关固定资产折旧74,501,105.68元、计提生产人员薪酬12,049,140.32元,计入当期生产成本,因生产线开工率不足,将停工停产期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人员职工薪酬调整计入了营业成本,第四季度转入营业成本金额约为48,351,997.95元,导致第四季度毛利大幅下滑,由正转负。 2、年终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对库存商品进行了跌价准备计提,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存货资产发生减值,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约为52,622,276.19元,导致第四季度亏损大幅增加。 3、因近三年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持续下滑,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实现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将以前年度予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55,230,532.11元予以冲回,导致第四季度亏损大幅增加。 4、因控股子公司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制造有限公司经营未达预期持续亏损,生产线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具有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6,394,866.90元,导致第四季度亏损大幅增加。 5、按照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同资产和应收款项,计提合同资产/信用减值约4,317,698.23元。 综上所述,上述事项导致第四季度净利润亏损增加约16,691.74万元,扣除以上影响后净利润亏损约为4,584.10万元,与前三个季度平均亏损数据相当。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回复】: (一)审计程序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询问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 2、检查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人员职工薪酬转入营业成本的依据,评价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获取公司的存货减值测试,复核存货减值测试过程及评价计提存货减值金额的合理性; 4、获取公司的盈利性预测,复核盈利性预测过程及评价递延所得税实现的可能性; 5、获取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复核固定资产减值测试过程及评价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金额的合理性; 6、获取公司的信用减值测试,复核信用减值测试过程及评价计提信用减值金额的合理性。 (二)结论意见 经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毛利率大幅下滑、亏损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停工停产期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人员职工薪酬调整计入了营业成本、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 2、子公司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制造有限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按照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同资产和应收款项,计提合同资产/信用减值。 问题(3)结合盈亏平衡分析,说明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充分提示风险,并说明公司为改善经营情况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回复】: 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分析,公司固定成本主要构成为包含期间费用以及土地、厂房、设备等形成的折旧摊销构成,每年合计约2亿元(其中管理费用约0.5亿元,财务费用约0.8亿元,折旧摊销约0.7亿元)。 假设1:若公司全年实现集装箱地板产量达20万立方米(自产与OEM业务比重8:2)、环保板自产自销达到3.6万立方米,同时在市场价格恢复较好行情的情况下实现全部销售,预计利润回正,基本达到盈亏平衡。 假设2:若公司全年实现集装箱地板产量达15万立方米(自产与OEM业务比重8:2),环保板自产自销达到3.6万立方米,同时在市场价格恢复较好行情的情况下实现全部销售,预计利润亏损5,000万元左右。 假设3:若公司全年实现集装箱地板产量达10万立方米(自产与OEM业务比重8:2),环保板自产自销达到3.6万立方米,在市场价格恢复较好行情的情况下实现全部销售,预计利润亏损9,000万元左右。 上述结果为基于集装箱地板行情处于较好、产品价格上涨,同时原材料未出现大幅波动情况下的预测。如市场行情恢复、公司产能设备调整完成达到稳定生产状态,预计2027年达到年产竹木复合地板20万立方米。 另外关于公司产能利用率情况,湖北康欣COSB集装箱地板产线理论年产能约为31万立方米,嘉善新华昌木业木地板理论年产能约为10万立方米,合计集装箱地板理论年产能约为41万立方米。随着产品结构及生产设备调整,目前竹木复合地板年产能情况为湖北康欣竹木复合地板理论年产能约为8万立方米,嘉善新华昌木业竹木复合地板理论年产能约为4万立方米,合计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理论年产能12万立方米。预计至2027年,公司将具备年产20万立方米竹木复合地板的产能水平。另外,环保板和定向结构板理论产能27.5万立方米,但该产品生产会利用到COSB迪芬巴赫产线,生产环保板和定向结构板将占用COSB集装箱地板产能,环保板和定向结构板的产能与COSB集装箱地板的产能存在交叉。目前公司产能利用率偏低的原因为:公司产线主要生产COSB集装箱地板及木地板集装箱地板,订单中竹木复合地板占比高导致COSB集装箱地板及全木地板集装箱地板生产量下降,从而影响了产能利用率。 应对措施: 1、产能提升方面。根据市场对集装箱地板需求情况,康欣新材集装箱地板生产重心将从COSB集装箱地板转向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2024年之前,康欣新材旗下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和嘉善新华昌木业均不具备大规模生产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的能力,因此2024年3月份集装箱地板订单增加的前提下,公司选择增加OEM方式组织供货,同步对湖北康欣原有产COSB集装箱地板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和生产工艺调整,主要适配生产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产品,目前已具备年产60,000立方米的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生产能力;后续康欣新材将围绕大幅提升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产能为目标,拟对嘉善新华昌木业相关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技改完成后,嘉善新华昌木业将具备年产50,000立方米的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的生产能力。 2、产量提升方面。随着产能持续释放,公司正以系统性举措加速产量跃升:通过重构湖北康欣生产组织架构、精简冗余管理层级、强化目标考核与过程管控、推行生产计件工时制改革等多维手段,实现生产效率跨越式提升。截至2025年6月末,集装箱地板累计入库产量较2024年同期实现1,717%的强劲增长。与此同时,嘉善新华昌木业完成管理体系优化,已于2025年7月1日正式投产。后续将持续深化技术改造进程,加强核心客户战略合作关系,双轮驱动产量规模与产品品质协同提升。 3、新研发材料的生产试制方面。公司围绕装配式木结构建筑业务,依托现有COSB生产线设备和独有的COSB生产技术,自主研发出了HOSB(木结构用高性能定向结构板)等新型绿色建材产品,相关产品通过了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检测认证,并2024年荣获了第七届中国木材保护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新研发的系列产品既有绿色、低碳、环保属性,同时还具有胶合木力学指标性能高、纵向抗弯强度强等优质特性,可实现国内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材料对进口花旗松材料的国产替代,并能够做到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墙体、楼面、胶合梁、柱等材料全覆盖。公司于2024年4月开始,通过现有COSB生产线进行HOSB材料的生产试制,到2025年6月底共生产了425立方米,过程中通过对生产工艺优化调整不断提升产品性能,公司后续也将做好新研制产品在装配式木结构建筑项目的推广使用,尽快形成市场销售,提升产线设备利用率。 4、销售提升方面。康欣新材加强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等国内集装箱行业重要客户资源的维护,公司通过落实设备技改、工艺调整等系列举措,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竹木、COSB等集装箱地板产品获得核心客户认可,跻身其优质供应商名录。后续公司将推进集装箱地板产品多元化发展、丰富集装箱地板产品高标品类,并通过拓展客户资源、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加强产品及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完善产品质量及售后管理体系,做到公司销售工作合规健康发展。 5、收入结构调整方面。康欣新材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生产产能、并落实产量任务目标,目前公司集装箱地板产销结构较2024年有较大调整。 2025年1-5月自产和OEM业务占比由2024年底的27%:73%已调整至48%:52%,后续对湖北康欣和嘉善新华昌木业第二阶段技改完成后,自产销售占全年销售业务占比将达到60%。同时,在集装箱行情景气,集装箱地板市场需求量出现井喷的情况下,在自产已满产的情况下,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自产与OEM业务占比。 6、成本管控方面。康欣新材通过重建采购体系、优化供应商资源、加强采购与生产体系协同联动等措施,丰富采购渠道、降低了采购成本。同时,通过调整高管分工、精简部门设置、优化考核机制等一系列措施,打造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建设。自2024年11月至2025年5月底,公司通过上述举措提升了管理效能、降低了人工成本,并通过设备技改实现箱板组坯产线由分段式组坯升级为连续铺装,提升了生产效率及材料利用率。截至2025年5月底,湖北康欣集装箱地板产品直接生产成本较2024年同比下降约15%。进入2025年,由于集装箱地板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降,处于历史较低值,公司集装箱地板产品毛利率仍为负值,公司将咬定生产目标不放松,继续释放产能、提升产量及销量,密切捕捉市场行情变化,实时调整销售策略,促进产品毛利率尽早转正。 7、技术优化及管理提升方面。湖北康欣围绕推进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生产目标,制定了相应生产推进措施,一方面通过对原生产COSB集装箱地板的相关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优化调整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生产工艺研发方案、推进胶水等辅料实验试制等工作措施,并于2024年5月开始进行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生产。在生产过程中结合产品性能、各项指标数据情况来优化生产工艺、调整设备参数,通过边生产边调整的方式,不断完善工艺流程、提升设备运转稳定性;另一方面,针对湖北康欣原生产管理团队对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生产管理能力偏弱,生产员工对相关产品生产作业熟练度不足的情况,公司2024年通过对生产管理组织架构进行优化,对生产管理机制进行完善,对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并引进成熟管理人才进行补充,对生产员工开展专项培训,不断提升生产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增强生产员工工作熟练度,至2024年底湖北康欣具备稳定生产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能力。在这个过程中,最大化利用原有设备,尽量降低新设备采购,将主要精力放置在生产工艺优化调整、设备参数调整、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人员优化调整、生产员工培训等方面。此期间,设备技改和生产工艺技术研发等方面累计投入约109万元。为进一步提升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产量,提高生产效率,2025年1-3月,公司对原有箱板组坯线、箱板厚薄分选设备、连续铺装线、竹帘烘干窑、压机冷却塔等设备升级改造累计投入约122万元。2025年上半年,公司集装箱地板产量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1,717%。 二、关于集装箱地板业务。 公司集装箱地板业务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3亿元,较上年大幅增长301.37%,对应营业成本5.39亿元,毛利率为-9.40%,较上年增加6.59个百分点。公司2024年集装箱地板生产2.08万立方米,销售11.90万立方米,库存7.49万立方米。公司2023年生产3.45万立方米,销售3.70万立方米,库存8.51万立方米。公司客户及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82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9.96%,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14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1.52%。 请公司: (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的前五大客户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具体产品、销售金额、销售数量及单价、付款方式与结算周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回款情况等,并说明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较上年度是否发生变化及其原因; (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具体产品、金额及占比、付款方式及结算周期、期末应付账款余额情况等,并说明报告期内的主要供应商较上年度是否发生变化及其原因;(3)说明公司集装箱地板销售数量远高于生产数量且库存数量下降较少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向供应商采购产成品直接向客户销售的贸易业务,如是,请补充披露贸易业务的商业背景和业务模式,最近三年的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变化情况,2024年分季度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并列示贸易业务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及对应业务情况; (4)结合上题,说明公司2024年开展贸易业务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扣除贸易业务收入后是否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是否存在通过新增贸易业务规避退市的情形; (5)结合合同条款,说明贸易业务是否存在客户指定供应商情形,并结合贸易业务的经营模式、物流情况和风险转移等情况,说明贸易业务以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的具体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与公司的业务实质相匹配。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问题(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的前五大客户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具体产品、销售金额、销售数量及单价、付款方式与结算周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回款情况等,并说明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较上年度是否发生变化及其原因;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的前五大客户相关情况: 金额单位:元
2023年度前五大客户中,爱满屋森工木业(浙江)有限公司、江苏香江集采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因房地产 以及装修业务市场不景气,2024年度订单量大幅减少,同时2024年度由于集装箱行业的整体复苏,上述公司在2024年度业务占比较 小,因此未出现在2024年度前五大客户中。 2024年度前五大客户中,因2024年度集装箱地板市场整体回暖,公司持续深耕集装箱领域客户合作,基于长期合作积累的信任 基础,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与嘉善新华昌集装箱有限公司仍为公司主要客户。通过精准定位浙江泛洋在特种装配设备领域对集装箱产 品的需求缺口,以及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高强度、耐候性的产品要求,公司在2024年度为浙江泛洋、中远海运提供了高性能 COSB地板及竹木覆膜COSB、COSB覆膜地板等集装箱地板产品。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青山绿色建筑有 限公司在2024年度新承接的工程项目。 金额单位:元 客户期后回款情况
客户依然为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嘉善新华昌集装箱有限公司,2024年度新增两家重要客户浙江泛洋特种装配设备有限公司、中国远 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泛洋特种装配设备有限公司为新拓展客户,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系争取回的原有客户。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回复】: (一)审计程序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估公司与销售和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2、获取公司主要客户交易情况,询问公司管理层本期主要客户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评价变动的合理性;3、获取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检查合同中的主要条款; 4、获取公司主要客户交易记录,对交易情况进行检查; 5、选取本期重要的客户交易金额和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 6、选取重要的客户进行访谈,了解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以及与主要客户的交易情况等;7、获取公司期后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统计期后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并抽取大额回款凭证进行检查,确认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 (二)结论意见 经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披露的当期前五大客户信息与财务数据一致,应收账款回款正常,客户变动未见异常。 问题(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具体产品、金额及占比、付款方式及结算周期、 期末应付账款余额情况等,并说明报告期内的主要供应商较上年度是否发生变化及其原因;【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相关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元
森板材厂产能及产品品质较稳定,持续作为主要合作供应商。临沂市兰山区正尚木业板材厂、山东云起山林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试验后 产品质量较稳定,为新拓展合作供应商。山东盛德泽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新拓展供应商,主要开展中端产品合作。福建省尤溪百棱竹业 有限公司产品经检验后质量较稳定,为新拓展合作供应商。 2023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中,江苏尤佳竹木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务规模占公司整体业务比重较小,2024年度未出现在前五大 供应商名录中。山东天森木制品有限公司因房地产以及装修业务市场不景气,2024年度未出现在前五大供应商名录中。万华化学(烟 台)销售有限公司、汉川市阳洋木材加工厂因占整体业务比重较小,2024年度未出现在前五大供应商名录中。 期末应付账款余额情况: 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为:24,397,480.16元,付款情况均已按合同约定账期付款,不存在违约行为。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回复】: (一)审计程序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公司与采购与付款相关的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主要供应商交易性情况,询问公司管理层本期主要供应商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评价变动的合理性; 3、获取公司主要采购合同,检查合同中的主要条款; 4、获取公司主要采购交易记录,对交易情况进行检查; 5、选取重要的供应商交易金额和应付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 6、选取重要的供应商进行访谈,了解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以及与主要供应商的交易情况等。 (二)结论意见 经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披露的当期前五大供应商信息与财务记录一致,供应商变动未见异常。 问题(3)说明公司集装箱地板销售数量远高于生产数量且库存数量下降较少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向供应商采购产成品直接向客户销售的贸易业务,如是,请补充披露贸易业务的商业背景和业务模式,最近三年的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变化情况,2024年分季度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并列示贸易业务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及对应业务情况; 【公司回复】: 集装箱地板销售数量远高于生产数量的原因: 2024年3月起,集装箱市场需求爆发,康欣新材子公司湖北康欣、嘉善新华昌木业均不具备大规模生产竹木复合地板的能力,为应对爆发式的市场需求,公司采取OEM模式进行销售。因此,2024年度公司集装箱地板销售数量远高于生产数量。 库存数量下降较少的主要原因: 公司库存的集装箱地板主要为COSB地板,2024年度公司销售的集装箱地板中,COSB地板销量超2万立方米,占公司全年销售的集装箱地板比例约为20%。 在2024年度集装箱爆发式需求中,公司COSB集装箱地板推广力度不足,导致2024年度集装箱地板库存数量下降较少。 是否存在向供应商采购产成品直接向客户销售的贸易业务: 公司不存在向供应商采购产成品直接向客户销售的贸易业务。康欣新材2021年至2023年,为应对自产产量不足及产品结构单一的问题,存在通过OEM方式进行集装箱地板销售情况,2021至2023年通过OEM方式的集装箱地板销量占比分别为17%、49%、75%。2024年结合市场对集装箱地板产品需求变化情况,为满足市场需求,抓住市场行情,提升企业收入,公司对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产品通过OEM方式进行销售,OEM业务形式不属贸易业务。比如,销售给新华昌箱厂的OEM业务并非只对应一个OEM的供应商,销售合同中不存在指定供应商,而是由我方综合地域、价格、产品等级、交货期等因素自主筛选合适的供应商。 公司在OEM业务中充当关键的资源整合管理及调配角色。选出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满足客户在成本与质量上的双重需求;承担质量管控职责,制定严格的质量标准与检验流程,确保交付产品符合客户要求;协调供应商生产进度与物流配送,保障产品按时交付。 OEM业务产生的背景如下: 一是2024年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OEM业务的产生原因:2024年以来集装箱市场对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的需求急剧增加,康欣新材旗下湖北康欣和嘉善新华昌木业都不具备大规模生产竹木集装箱地板的能力,并且湖北康欣库存地板主要是COSB箱板,不是市场主流需求的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产品。因此在2024年3月份地板订单增加的前提下,公司选择增加OEM方式组织供货,并同步对湖北康欣原来生产COSB地板的相关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和生产工艺的调整。目前,公司已具备年产60,000立方米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生产能力,自产和OEM业务占比由27%:73%调整至48%:52%,后续自产占比会超过一半。 二是OEM业务集中在嘉善新华昌木业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2024年订单客户主要是新华昌集团、浙江泛洋、中远海运等,主要集中在新华昌木业的目录客户。另一方面,直至2024年底湖北康欣方重新回归至中远海运的供应商体系内,2025年初湖北康欣和嘉善新华昌木业成为中远海运优质供应商。故2024年度的OEM业务主要集中在嘉善新华昌木业。 OEM业务近三年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变化情况: 单位:立方米、元
报告期内OEM业务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及对应业务情况: OEM业务前五大供应商及对应业务情况如下表: 单位:立方米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回复】: (一)审计程序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公司与生产与仓储、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询问公司管理层,了解OME方式产生的原因及业务流程,分析其合理性,评价公司在业务中承担的责任; 3、对公司产品的销售结构、销售金额、毛利率等变动进行分析,识别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4、获取公司成本核算表,核实公司成本费用的归集、核算是否准确,编制生产成本与主营业务成本倒轧表; 5、抽取采购合同、检查合同中主要条款,并抽取质检记录、采购入库单、结算单据等支持性文件,评价公司在业务中承担的责任; 6、抽取销售合同、检查合同中主要条款,并抽取销售送货单、销售出库单、结算单据、客户与公司的对账记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公司在业务中承担的责任;7、走访重要OEM供应商与销售客户,确认采购与销售业务的真实性;8、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对重要客户销售情况进行函证,确认销售收入的准确性; 9、结合应付函证程序,对重要OEM供应商采购情况进行函证,确认采购业务的准确性。 (二)结论意见 经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集装箱地板销售数量远高于生产数量且库存数量下降较少主要系公司采用OEM方式,公司主导了相关交易,在交易中承担主要责任、独立承担售后责任、回款风险等,不是向供应商采购产成品直接向客户销售的贸易业务。 问题(4)结合上题,说明公司2024年开展贸易业务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扣除贸易业务收入后是否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是否存在通过新增贸易业务规避退市的情形; 【公司回复】: OEM业务模式: 如上题所述,公司不存在向供应商采购产成品直接向客户销售的贸易业务。 OEM业务模式详述如下: 公司按照OEM厂商管理规程启动OEM对厂商的管理工作,对新申请入库的新厂商实施考察选定入库,对不符合要求的库内厂商进行清库处理。公司在接到箱厂订单后,按照湖北康欣和嘉善新华昌木业的各自产能以及OEM厂商的供货能力,结合箱厂的地理位置以及当期价格,统一组织公司工厂生产和OEM厂商的备货。针对重点OEM合同下达备货通知,注明工艺结构和品质要求,安排专人对OEM企业的生产进行抽样检验,合格产品授权带有公司名称标识的生产批号编号进行产品标记,再由OEM业务厂商将集装箱地板供货到公司指定的地点,公司也会委派专人参与客户对商品进行质量检测,如有质量问题现场给予解决,后续再按照OEM业务合同给予OEM厂商违约追责。 2024年公司正常开展经营业务,2024年公司集装箱地板业务的增长,与集装箱行业复苏状况相符,公司经营的业务模式、形态与集装箱行业形态一致,公司并未开展相关贸易业务,且公司不存在通过新增贸易业务规避退市的情形。 单位:元
2025年1-5月,OEM业务与自产在销售收入中的比例约为52%:48%。 OEM业务质量管理流程: (1)实地评估供应商生产环境、设备先进度、人员技术水平,查看生产流程是否规范,质检设备是否齐全。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依据行业标准,对样品的外观、水煮、抗弯等指标进行全面检测,只有样品通过测试的供应商才能进入合作名单。 (2)在合作合同中详细注明工艺结构和品质要求,明确付款周期,规定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方法、不合格品处理方式、违约责任等,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3)安排专人对OEM企业的生产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合格产品授权带有公司名称标识的生产批号编号进行产品标记,再由OEM业务供应商将集装箱地板供货到公司指定的地点,公司也会委派专人参与客户对商品进行质量检测,如有质量问题现场给予解决,后续再按照合同约定给予OEM业务供应商违约追责。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回复】: (一)审计程序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询问公司管理层,了解OME方式产生的原因及业务流程,分析其合理性; 2、对公司产品的销售结构、销售金额等变动进行分析,识别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3、抽取采购合同、检查合同中主要条款,并抽取质检记录、采购入库单、结算单据等支持性文件,评价公司在业务中承担的责任; 4、抽取销售合同、检查合同中主要条款,并抽取销售送货单、销售出库单、结算单据、客户与公司的对账记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公司在业务中承担的责任;5、复核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及具体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得到一贯运用; 6、走访重要OEM供应商与销售客户,确认采购与销售业务的真实性;7、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对重要客户销售情况进行函证,确认销售收入的准确性; 8、结合应付函证程序,对重要OEM供应商采购情况进行函证,确认采购业务的准确性。 (二)结论意见 经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采取的OEM业务模式系根据市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的,未发现通过新增贸易业务方式进行规避退市的情况。 问题(5)结合合同条款,说明贸易业务是否存在客户指定供应商情形,并结合贸易业务的经营模式、物流情况和风险转移等情况,说明贸易业务以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的具体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与公司的业务实质相匹配。 【公司回复】: 公司不存在客户指定供应商的情形。公司集装箱地板OEM业务的经营模式、物流情况、风险转移情况介绍如下: 1、经营模式。 公司按照OEM厂商管理规程进行管理工作,对新申请入库的新厂商实施考察选定入库,对不符合要求的库内厂商进行清库处理。公司在接到箱厂订单后,按照湖北康欣和嘉善新华昌木业的各自产能以及OEM厂商的供货能力,结合箱厂的地理位置以及当期价格,统一组织各工厂的生产和OEM厂商的备货。 针对重点销售合同下达备货通知,注明工艺结构和品质要求,安排专人对OEM企业的生产进行抽样检验,合格产品授权带有公司名称标识的生产批号编号进行产品标记,再由OEM厂商将集装箱地板供货到公司指定的地点,公司会委派专人参与客户对商品进行质量检测,如有质量问题现场给予解决,后续再按照OEM业务合同给予OEM厂商违约追责。 2、物流情况。 (1)OEM厂商应当按照公司要求,在约定时间将商品运送至公司指定地点并卸货至指定区域。 (2)公司在货到交货地点后5日内对产品进行到货验收。到货验收的内容包括: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产品的包装及随附文件。在到货验收过程中,如果公司发现OEM厂商提供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与公司订单不符或产品的包装有破损、产品发生破损等情况时,公司有权拒收。 (3)如OEM厂商将任何未通过到货验收的产品留在交货地点,则该等所供产品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OEM厂商自行承担。若该等未通过到货验收的产品给公司造成额外的存储成本或运输成本,则OEM厂商应当对公司进行相应补偿。若公司通知其取回留置的产品后仍然未在指定期限内进行处理,则留存的未通过到货检验的产品由公司自行处置并无义务对OEM厂商进行补偿。 3、风险转移。 公司在与下游客户的销售合同中约定了5年质保责任,基于售后管理及质量管控的要求,公司在与OEM供应商的购销合同中,同样对等约定了5年的质保期限,并明确约定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供应商应当无偿进行退换等责任条款。 (1)公司在OEM业务中自主决定商品采购价格,对下游客户承担主要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质量风险,在地板安装后,对地板质量担保五年。 (2)在与OEM供应商合同中约定,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自产品送达至公司指定交货地点(含所有相关文件、资料)交付给公司人员后,转移至公司,公司指定收货人共同参与收货过程,签收完成后交付给客户,并承担质保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在OEM业务经营模式中能够自主选择供应商,验收交付实现商品所有权转移,在产品销售前,是承担商品毁损、价格波动、滞销风险的主要责任人,以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回复】: (一)审计程序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询问公司管理层,了解OEM方式产生的原因及业务流程,评价其合理性; 2、抽取采购合同、检查合同中主要条款,并抽取质检记录、采购入库单、结算单据等支持性文件,评价公司在业务中承担的责任; 3、抽取销售合同、检查合同中主要条款,并抽取销售送货单、销售出库单、结算单据、客户与公司的对账记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公司在业务中承担的责任; 4、走访重要OEM供应商与销售客户,确认采购与销售业务的真实性;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对重要客户销售情况进行函证,确认销售收入的准确性; 6、结合应付函证程序,对重要OEM供应商采购情况进行函证,确认采购业务的准确性。 (二)结论意见 经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主导了相关交易,在交易中承担主要责任、独立承担售后责任、回款风险等,以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的业务实质相匹配。 三、关于在产品及库存商品。 年报显示,公司在产品及库存商品期末账面余额分别为1.24亿元和3.25亿元,期初分别为1.46亿元和4.21亿元。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合计1.37亿元,期初余额为1.40亿元,本期计提0.54亿元,转回或转销0.58亿元;上期计提0.46亿元,转回或转销0.03亿元。 请公司: (1)按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分别列示相关存货的具体构成及跌价准备的计提过程,包括名称、数量、库龄、存放位置、对应产品市价波动及可变现净值确定的方式和关键参数等; (2)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金额变动较大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报告期转回的情况; (3)补充披露最近三年的产能利用率情况,结合本期销售的产品规格、用途、销售区域等与库存产品的差异,说明公司在存货余额较高的情况下仍向外大量采购的原因和合理性,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问题(1)按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分别列示相关存货的具体构成及跌价准备的计提过程,包括名称、数量、库龄、存放位置、对应产品市价波动及可变现净值确定的方式和关键参数等; 【公司回复】: 1、在产品与库存商品具体构成如下: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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