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节能风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4月28日、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4.44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9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2025-032)、《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0)。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4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3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6月18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 况公告如下: 2025年7月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3,319,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1271%,购买的最高价为3.02元/股、最低价为3.0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00,19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18 德展健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展健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日及2024年7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所属行业前景的认可、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判断,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投资者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3.59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6)。2025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经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轮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变更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7月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5,444,2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02%,最高成交价为3.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9元/股,成交总金额192,714,148.5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与义务,回馈投资者信任,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