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信科技(301577):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时间:2025年07月08日 10:25:30 中财网
原标题:美信科技: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577 证券简称:美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2位非独立董事及2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张定珍(董事长)、胡联全
独立董事李青阳、李树永
职工代表董事姚小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换届离任情况说明
1、公司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原董事于水村先生系润科(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董事,经润科(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确认不再提名委派董事参与换届选举。故本次换届完成后,于水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亦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水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公司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因参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姚小娟女士、欧阳明葱女士、刘朋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小娟女士通过东莞市同信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4121%股份,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欧阳明葱女士通过东莞市同信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641%股份,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刘朋朋先生通过东莞市同信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488%股份,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姚小娟女士、欧阳明葱女士、刘朋朋先生离任后,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对于水村先生、欧阳明葱女士、刘朋朋先生、姚小娟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7日

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1、张定珍,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希腊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曾就职于南昌铁路局;1999年2月至2005年1月任职于深圳市勤基电子有限公司;2003年9月创立美信科技,担任美信科技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定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25.8845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2.8442%;张定珍与胡联全为夫妻关系,两人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全珍投资有限公司 50.00%的股权,共同控制全珍投资,全珍投资持有公司2,035.38万股,持股比例为45.9869%;东莞市同信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是由实际控制人胡联全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控制的企业,与实际控制人形成一致行动关系。胡联全持有同信实业 79.9825%的出资份额,同信实业持有公司 380.6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8.5996%。张定珍、胡联全共同控制公司57.4307%的表决权。

除此之外,张定珍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胡联全,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希腊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曾就职于江西国营八五九厂、江西景德镇西郊街道办、深圳市集锦电子实业有限公司;1999年 2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市勤基电子有限公司;兼任深圳勤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百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勤创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勤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百一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东莞市同信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勤申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景德瑞瓷艺术陶瓷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全珍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景德镇全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无锡勤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勤茂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勤创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勤易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百众合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03年9月创立美信科技,担任美信科技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联全先生与张定珍女士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全珍投资有限公司50.00%的股权,共同控制全珍投资,全珍投资持有公司2,035.38万股,持股比例为 45.9869%。东莞市同信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是由实际控制人胡联全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控制的企业,与实际控制人形成一致行动关系。胡联全持有同信实业 79.9825%的出资份额,同信实业持有公司 380.6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8.5996%。张定珍、胡联全共同控制公司57.4307%的表决权。

除此之外,胡联全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姚小娟,女,职工代表董事,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6月至2016年3月,历任美信有限采购员、采购科长、总经理助理、销售部经理;2016年4月至2021年1月,担任美信科技销售部经理;2021年2月至2023年4月,担任美信科技通信事业部销售部副总监;现任公司通信事业部副总、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姚小娟女士通过东莞市同信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4121%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李树永,男,1974年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局财务股长、财务副科长、徐州市公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嘉信瑞税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部总监、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部经理;现任深圳市永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深圳市大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22日至今,担任美信科技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树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李青阳,女,1980年生,中国国籍,管理学硕士,历任金光纸业(中国)投资公司分析师、上海筑领建筑设计景观有限公司经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总监、混沌大学合伙人、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讯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有贊科技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年2月22日至今,担任美信科技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青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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