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信科技(30157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577 证券简称:美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7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新南金湖一路3号1号楼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青花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定珍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 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644,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59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5,418,9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31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4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225,8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89%。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4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25,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92%。 5、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通过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614,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3%;反对 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9%;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95,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53%;反对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40%;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7%。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613,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5%;反对 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9%;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94,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28%;反对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40%;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615,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8%;反对 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3%;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97,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61%;反对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1%;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615,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8%;反对 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3%;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97,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61%;反对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1%;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614,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2%;反对 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9%;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96,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40%;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614,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2%;反对 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9%;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96,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12%;反对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40%;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614,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2%;反对 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9%;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96,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12%;反对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40%;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614,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2%;反对 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9%;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96,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12%;反对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40%;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614,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2%;反对 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9%;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96,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12%;反对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40%;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提名张定珍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501,1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0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82,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47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张定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审议通过《提名胡联全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501,1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0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82,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3.547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胡联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审议通过《提名李树永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501,7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2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82,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738%。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李树永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审议通过《提名李青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501,6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2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82,7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694%。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李青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刘佳律师、袁晓琳律师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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