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食品(002481):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95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93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7月15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于2025年4 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按照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不高于人民 币7.95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回购股份报告书》(2025-015号公告)。 二、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33,696,5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8,305,099股后的1,225,391,4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135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8,305,099股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2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2元/股=24,673,930÷1,233,696,500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5日。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三、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5年7月15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7.95元/股调整为7.93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7.95元/股-0.02元/股=7.93元/股。 上述调整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3.00 亿元和回购价格上限7.93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37,831,021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07%;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2.0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7.93元/股测算,预计回购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数量不低于25,220,68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本次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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