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8股被宣布减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1、股东王肖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至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肖虎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股东程军军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相关规定,即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程军军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规则要求,本次拟减持事项未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 (三)上述股东是否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8:43 汉宇集团: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吴格明先生、郭丽华女士、石泰山先生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原股东泰安圣宇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安圣宇”)注销清算,其通过泰安圣宇间接持有转变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吴格明先生在其通过泰安圣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变为直接持有时承诺: (1)本人在汉宇集团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持有的汉宇集团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持有的汉宇集团股份; (3)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对本人所持汉宇集团股份有其他限售规定和要求的,本人转让所持汉宇集团股份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2、郭丽华女士、石泰山先生在其通过泰安圣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变为直接持有时承诺: (1)本人在石华山先生担任汉宇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持有的汉宇集团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在石华山先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持有的汉宇集团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吴格明先生、郭丽华女士、石泰山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上述拟减持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8:33 洲明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1,722,009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99%,不超过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2.00%,且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1 如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则对上述相应减持数量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4、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2%。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林洺锋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18:18 如通股份:如通股份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周晓峰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5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63%;高级管理人员陈小锋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8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高级管理人员周晓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62%);高级管理人员陈小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7%)。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收到周晓峰先生、陈小锋先生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预买卖本公司股票申请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8:18 康惠制药:康惠制药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赛乐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乐仙”)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95,2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赛乐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996,4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应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5年7月7日,公司收到赛乐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17:53 盛帮股份: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特别提示: 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基林持有公司股份 22,6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0445%),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65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0111%)。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基林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内容 1、减持原因: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数量和比例: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基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所做的承诺具体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监事,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亦遵守本条承诺。 本人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其他规定;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涉及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 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胡基林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17:18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洲新春”)高级管理人员秦毅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5年7月6日,下同)的0.0246%;高级管理人员许荣滨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8%;高级管理人员吴红英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7%。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安排,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秦毅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61%。 许荣滨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67%。 吴红英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7%。 1 【17:18 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孚实业”)持股5%以上股东河南怡诚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诚创投”)持有公司股份200,471,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前述股份来源均为通过司法划转方式取得。 ? 2025 7 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年 月 日,公司接怡诚创投通知,怡诚创 投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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