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00296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04日 23:15:34 中财网
原标题:祥鑫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65 证券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谢祥娃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直接和间接持有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合计92,624,5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4.9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谢祥娃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961,41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不超过2,653,80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不超过5,307,6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0%)。

2、本次陈荣先生、谢祥娃女士拟减持股份比例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谢祥娃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姓名任职公司职务直接持股数 量(股)间接持股数 量(股)合计持股数 量(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1陈荣董事长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49,660,0002,481,60152,141,60119.65%
2谢祥娃副董事长、总经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38,090,0002,392,90640,482,90615.25%
合计:87,750,0004,874,50792,624,50734.90%  
注:陈荣先生和谢祥娃女士为夫妻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除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陈荣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东莞市崇辉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谢祥娃女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东莞市昌辉股权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若出现总数与各分数值之和尾数不相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直接持有和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方式和价格:

序号姓名减持数量(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减持方式减持价格
1陈荣、谢祥娃2,653,8041.00%集中竞价按市场价格
2陈荣、谢祥娃5,307,6072.00%大宗交易按市场价格
合计:7,961,4113.00%// 
注:若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07月28日起至2025年10月27日,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本次拟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涉及股份限售、减持所作出的承诺具体如下:

序号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1股份流通限制 及自愿锁定承 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 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至少6个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 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公司股票于2019年10月25日上市, 于2022年10月24日已届满36个月 锁定期,期间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未减 持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 内未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次拟减持 的股东无须延长锁定期。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确 需减持,将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交易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公司股票于2019年10月25日上市,
  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进行,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 以公告。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如下:①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本人所持股份数量的10%;②两年内减持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若公司股票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 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于2022年10月24日已届满36个月 锁定期、于2024年10月24日已届满 锁定期满后两年,期间本次拟减持的 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份流通限制 及自愿锁定承 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该承诺正常履行中。 本次陈荣先生、谢祥娃女士拟减持的 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8.60%。
3股份流通限制 及自愿锁定承 诺1、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公司上市 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 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 进行调整;2、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因其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公司股票于2019年10月25日上市, 于2022年10月24日已届满36个月 锁定期、于2024年10月24日已届满 锁定期满后两年,期间本次拟减持的 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未出现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的情形,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无须延 长锁定期。
4公开发行前持 股5%以上股 东的持股意向 及减持承诺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将认 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 股份减持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该承诺正常履行中。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认真遵守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 定。
  2、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该承诺正常履行中。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采取的减持方式符
  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3、本人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因 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公司股票于2019年10月25日上市, 于2022年10月24日已届满36个月 锁定期、于2024年10月24日已届满 锁定期满后两年,期间本次拟减持的 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 外;该承诺正常履行中。 本次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
  5、如果本人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 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该承诺正常履行中。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减持的 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
5公开发行前持 股5%以上股 东的持股意向 及减持承诺-- 特别承诺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每 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本人 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公司因权益分派、减资 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的,相 应年度可转让股份数量相应变更)。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公司股票于2019年10月25日上市, 于2022年10月24日已届满36个月 锁定期、于2024年10月24日已届满 锁定期满后两年,期间本次拟减持的 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
6股份流通限制 及自愿锁定承 诺(员工持股 平台)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企业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减持的 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陈荣先生、谢祥娃女士不存在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等与股份限售、减持有关的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并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陈荣先生、谢祥娃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陈荣先生、谢祥娃女士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陈荣先生、谢祥娃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7月04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