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元成(603388):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ST元成 公告编号:2025-063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的基本情况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嘉投资”)持有公司22,957,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占公司总股份的7.05%。 ● 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8月3日北嘉投资所持有的公司16,084,806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94%,将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京东网拍平台进行拍卖公示,此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仍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北嘉投资)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68,032,5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89%。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的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通知,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8月3日,北嘉投资所持有的公司16,084,80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94%,将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京东网拍平台进行拍卖公示,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股份拍卖的基本情况 拍卖标的:北嘉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证券名称:*ST元成,证券代码:603388,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16,084,806股股票; 网络司法拍卖发布时间:2025年7月3日-2025年8月3日(具体日期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及时关注京东网拍平台,如有问题可随时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限为一个月); 拍卖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发布平台:京东拍卖平台; 拍卖原因:因融资融券交易纠纷,申请人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申请执行上述股票。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外,2025年6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4,5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38%,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司法拍卖。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后续还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025年7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7,8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39%,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北嘉投资)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68,032,5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89%。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过户成功,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北嘉投资)所持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2,957,000股下降至6,872,1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7.05%下降至2.1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北嘉投资)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将由68,032,520股下降至51,947,71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20.89%下降至15.95%。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的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4.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