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30003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5-060 债券代码:123158 债券简称:宙邦转债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周艾平先生,董事、副总裁谢伟东先生,副总裁姜希 松先生,副总裁宋慧女士,姜昊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2,420,086 股(占截至目前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持股数后的总股本比例 0.32%)的董事、常务副总裁周艾平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截至目前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持股数后的总股本比例 0.05%)。 2、持有本公司股份 1,981,734 股(占截至目前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持股数后的总股本比例 0.27%)的董事、副总裁谢伟东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450,000股(占截至目前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持股数后的总股本比例 0.06%)。 3、持有本公司股份 1,166,113股(占截至目前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持股数后的总股本比例 0.16%)的副总裁姜希松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291,000 股(占截至目前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持股数后的总股本比例 0.04%)。 4、持有本公司股份 214,000股(占截至目前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持股数后的总股本比例 0.03%)的副总裁宋慧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42,800 股(占截至目前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持股数后的总股本比例 0.01%)。 5、持有本公司股份 342,607 股(占截至目前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持股数后的总股本比例 0.05%)的原副总裁毛玉华先生原配偶姜昊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85,000 股(占截至目前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持股数后的总股本比例 0.01%)。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周艾平先生,董事、副总裁谢伟东先生,副总裁姜希松先生,副总裁宋慧女士,原副总裁毛玉华先生原配偶姜昊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三、承诺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承诺:在就任时确认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因离婚分配获得前高级管理人员毛玉华(原定任期为 2023年 4月 18日至 2026年 4月 18日,已于 2024年 12月 25日离任)持有公司股份的姜昊女士在毛玉华实际离职后六个月内(2024年 12月 25日至 2025年 6月 25日)不得减持,在毛玉华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2023年 4月 18日至 2026年 10月 18日),每年度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在严格履行中,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股东周艾平、谢伟东、姜希松、宋慧、姜昊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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