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34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时间:2025年07月03日 22:21:23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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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7 钢研高纳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钢研高纳(股票代码:300034)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分红方案公告日(2025年4月24日)总股本796,961,5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1日。


【21:02 中船应急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0股)】

中船应急(股票代码:300527)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6,902,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26268元人民币现金,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共派发现金2,592,395.74元(含税)(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2364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0525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262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1日

【20:52 依顿电子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依顿电子(股票代码:603328)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98,442,6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7,691,636.98元。


【20:12 齐鲁华信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齐鲁华信(股票代码:830832)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8,763,8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6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72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12 汉鑫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汉鑫科技(股票代码:837092)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61,462,700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62,079,70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 617,000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派 0.5元人民币现金。

特殊情况说明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617,0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45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除权除息特别提示: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时将按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由于股份回购原因,本次权益分派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与总股本不一致,因此公式中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指实际分派情况根据总股本折算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 10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 61,462,700 *(0.5÷10)÷62,079,700 =0.0495031;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前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送红股数+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前收盘价- 0.0495031)÷(1+0+0)。


【20:07 节能环境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节能环境(股票代码:300140)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99,067,0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注】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0日。


【20:07 固高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固高科技(股票代码:301510)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39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351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78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39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11日。


【20:02 粤高速A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粤高速A(股票代码:000429)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90,806,1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2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707元;A股持1
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5.23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股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 4.707 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5.23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4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2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特别说明:由于该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红利所得税。

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将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2025年5月22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9186)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4日。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6日。


【19:42 冰山冷热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冰山冷热(股票代码:000530)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1、以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3,212,507股为基数(其中 A股
601,712,507股,B股241,500,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 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B股非居民企业扣税后每 10股派现金 0.45元,境内
(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根据该公司章程规
定,将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25年5月23日)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9186)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 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5年7月11日。

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5年7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5日。


【19:42 宇新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宇新股份(股票代码:002986)公布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587,600股后的 378,912,5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3632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73268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726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363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股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10日
2、除权除息日:2025年 7月 11日

【19:42 通达动力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通达动力(股票代码:002576)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800.00股后的 165,081,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6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公司 2025年度回购股份计划正在实施中。公司承诺在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11日。


【19:27 鸿日达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鸿日达(股票代码:301285)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2024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25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 316,238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4、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6,67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16,238股后的206,353,7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1日。


【19:27 能科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方案】

能科科技(股票代码:603859)公布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剔除回购股份)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具体分配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19:27 仙鹤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仙鹤股份(股票代码:603733)公布仙鹤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05,976,11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2,988,057.00元。根据2025年5月20日的股东大会决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19:22 濮耐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濮耐股份(股票代码:002225)公布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10,436,31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数13,229,687股后的总股本997,206,6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5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1日

【19:22 旺能环境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旺能环境(股票代码:002034)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3,984,13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9,366,000股后的股本424,618,1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844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759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168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84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1日。


2

【19:12 百普赛斯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4股)】

百普赛斯(股票代码:301080)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的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34,903股后的股本119,765,0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7,906,038.8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47,906,039股,转增后股本增至167,906,039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本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额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79,503股。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379,503股后的股本119,620,4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7,848,198.8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7,848,198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18:47 吉大通信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吉大通信(股票代码:300597)公布吉大通信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988,048股后的266,581,9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4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36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08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4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0日。


【18:47 张小泉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0股)】

张小泉(股票代码:301055)公布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572,324股后的 151,427,6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4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11日。


【18:47 鸿特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鸿特科技(股票代码:300176)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87,28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2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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