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精工(00255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02日 11:55:17 中财网
原标题:南方精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48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果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0*****381史建伟
201*****834史维
301*****416许维南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7月1日至登记日:2025年7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翔路9号
咨询联系人:王芳
咨询电话: 0519-67893573
传真电话: 0519-89810195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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