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中南文化(00244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被动增加至 30%以上暨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公司注销回购股 份被动增加至30%以上暨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公司已注销15,060,8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391,668,331股减少至2,376,607,531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39,166.8331万元调整为人民币237,660.7531万元,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9.97%被动增加至30.16%。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7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6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了《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6)。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6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9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89%,最高成交价1.63元/股,最低成交价1.63元/股,成交总金额112.4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回购期限内,公司按相关规定披露了回购股份的每月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6月18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7月18日至2025年6月1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5,060,8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63%,最高成交价2.48元/股,最低成交价1.61元/股,成交总金额3,054.1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6月27日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股本结构相应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391,668,331股减少至 2,376,607,531股,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澄邦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澄邦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市新国联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联电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16,798,390股,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将由29.97%被动增加至30.16%,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产权控制关系结构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澄邦企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免于发出要约。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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