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净科技(301030):为全资子公司可转股债权融资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时间:2025年06月29日 23:16:49 中财网
原标题:仕净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可转股债权融资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可转股债权融资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名称安徽仕净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仕宏
成立时间2023年 1月 3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东结构仕净科技持股 100%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兴盛路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 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 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 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储能技术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 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玻璃制造;电池 制造;电池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冶 金专用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 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资信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12月 31日2025年 3月 30日
资产总额355,526.50351,379.47
负债总额334,925.81334,299.64
净资产20,600.6917,079.84
项目2024年度2025年 1-3月
营业收入63,995.1117,663.85
营业利润-36,238.38- 4,666.76
净利润-28,247.75-3,520.85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宁国市新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宁国市金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四)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整
(五)成立日期:2022年 11月 2日
(六)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 4楼
(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八)合伙人情况:宁国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0%)、宁国市金禾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9%)、宁国市金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

(九)新禾创业基金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十)截至目前,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新禾创业基金不存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等情形。

四、协议涉及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贷款方拟以可转股债权方式向投资人民 3,000万元,年化利率为 8%/年。

可转债期限为可转股债权期限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可转股债权之日起,至如下较早发生之日止:
(1)2026年 6月 30日;
(2)可转股债权完成债转股日;
(3)若公司在可转股债权期限届满前发生资不抵债、解散、清算或被并购的情形(包括已进入相关程序或已通过相关决议),则可转股债权期限应提前到期。

2.本可转股债权由借款人母公司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仕宏、朱叶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1)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约定终止;(2)贷款人完成债转股或公司根据本协议完成可转股债权的偿还(即人民币 3000万元及利息)。

4.具体可转债条款及各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可转股债权协议》为准。

5.若成功完成转股交易,母公司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仕宏、朱叶夫妇依旧承诺将按照年化 8%单利通过现金或上翻至仕净科技股权的方式于 3年内(自缴款日计算)保证贷款人退出其持有股权。具体条款以转股时签订的股权投资协议为准,其中股权回购类条款与该轮其他投资人保持一致。

6.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7. 本协议正本一式多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以电子邮件交换的 PDF格式的签署文本电子版视为原件,可单独作为本协议成立的证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支持子公司的经营与发展,解决仕净光能正常运营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被担保主体目前生产经营稳定,具备偿债能力,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相关合同。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余额为 40,332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3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可转股债权协议》及《可转股债权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6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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