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300779):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下午14:00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412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宽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资本市场的情况,经过慎重考虑和研究,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募投项目之一“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二阶段)”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进行调整。该募投项目除前述变化外,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建设内容、投资明细、产出产品等均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2.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 “2.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需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相应内容进行同步调整,编制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需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应内容进行同步调整,公司编制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即期摊薄影响进行分析,同意相关填补回报措施,且相关主体出具承诺。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 12个月。为确保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为确保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 公司拟对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粤环保”)提供的不超过 13,000万元的借款进行展期,借款期限延长至 2028年 6月 27日。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有利于东粤环保业务的快速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可以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6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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