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股份(603628):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3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500.00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合计477.00万元(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49,523.00万元,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5年4月14日将上述款项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截至2025年4月14日,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4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361Z0013号《验资报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700.4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299.53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6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3,702.67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银行手续费支出等金额)。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归还情况 截至2025年6月27日,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及保荐人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8,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清源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保荐人对清源股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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