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展(000722):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能源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新能源”)拟利用湖南省长沙市湘科大厦建筑屋顶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 2、湘科大厦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0.6579M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0.55MW(以施工设计为准),静态总投资约210.53万元。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新能源办理本次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相关后续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项目建设、后续运营管理、收益或电价机制调整等。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1、湘科大厦分布式光伏项目产权方——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湘科大厦分布式光伏项目合作方——湖南华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湘科大厦分布式光伏项目; 2、项目规模: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0.6579M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0.550MW(以施工设计为准); 3、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湘科大厦屋面上,产权方已授权湖南华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 4、项目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 5、项目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约3个月(具体进度以实际施工进度为准),运营期25年; 6、投资规模:工程静态总投资约210.53万元;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需履行的审批手续:尚需获得电网接入意见。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事项,符合公司“做强做优能源核心业务”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扩大公司能源业务规模,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分布式光伏项目存在电价下调、发电量及消纳不及预期、持续经营等风险。 公司将加强项目风险管理和监控,及时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6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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