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鹏飞(300350):发展战略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适应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壮大和发展的需要,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2号——发展战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实施发展战略规划工作的依据,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分)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发展战略是指公司在对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的长远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 第四条 制定与实施发展战略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缺乏明确的发展战略或发展战略实施不到位,可能导致公司盲目发展,难以形成竞争优势,丧失发展机遇和动力。 (二)发展战略过于激进,脱离公司实际能力或偏离主业,可能导致公司过度扩张,甚至经营失败。 (三)发展战略因主观原因频繁变动,可能导致资源浪费,甚至危及公司的生存和持续发展。 第二章 管理机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是公司的发展战略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报告; (二)审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调整方案; (三)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决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常设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积极参与战略调研,为公司战略执行、调整提供建议。 第七条 战略市场部是公司发展战略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织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管理制度; (二)组织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并对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进行跟踪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向公司提供发展战略规划编制、修改、调整等相关建议; (三)组织进行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相关重要问题的研究; (四)组织和协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外部专家和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相关工作。 第八条 公司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可根据需要聘请外部咨询机构。 第三章 发展战略的制定 第九条 公司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预测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发展目标。公司在制定发展目标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技术发展趋势、行业及竞争对手状况、可利用资源水平和自身优势与劣势等影响因素。 第十条 公司要根据发展目标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五年规划为主。 第十一条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公司发展战略总结与环境分析:对公司内外部环境、现有核心业务的市场前景、经营状况、核心竞争力作出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价; (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分析并确定公司愿景、使命、价值观、现有业务和规划业务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及业务组合选择; (三)公司核心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分析并确定公司核心业务的发展策略、盈利模式、营销策略、竞争策略和支持体系; (四)公司发展战略措施规划:分析并确定公司营销措施规划、技术研究开发措施规划、新业务发展措施规划、人力资源发展措施规划、信息系统开发建设规划等,该部分内容必须清楚界定每一措施的目标、时间进度和措施步骤; (五)公司财务指标规划:对公司整体和各核心业务未来的关键业绩指标 进行系统分析和设定。 第十二条 公司按照实际内、外部环境变化,决定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重新编制时,由公司战略市场部结合上期战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和实际环境情况提出建议,并按流程审批。 第十三条 公司发展战略具体编制流程 (一)战略市场部负责下达编制发展战略通知,公司各业务部门及各子(分)公司根据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环境、行业环境、市场环境和竞争环境的研究进行组织筹备,形成本业务部门战略规划,战略市场部根据各业务部门战略规划编制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方案草案; (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草案进行评审后提交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三)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在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审议后,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议案进行审批; (四)公司战略规划方案审定通过之后发布实施。 第四章 发展战略的实施 第十四条 公司需根据发展战略规划,确定每个发展阶段的具体目标、工作任务和实施路径;建立公司各层面的关键绩效指标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在运营各层面的具体落实。 第十五条 公司通过内部各层级会议、绩效反馈、教育培训等方式,将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分解实施的具体要求传递到内部各管理层级和全体员工。 第五章 发展战略的优化调整 第十六条 战略要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在开展战略评估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要按照战略规划制定的流程重新进行战略调整: (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行业状况、竞争格局等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公司战略实现产生重大影响(包括重大机遇和重大威胁); (二)公司战略实施结果与战略目标出现重大偏差,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时。 第十七条 各部门及各子(分)公司根据本单位业务战略实施效果进行总结,上报公司战略市场部;公司战略市场部根据评估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如战略实施结果与战略目标差异较大的,战略市场部应进行比对分析并提出调整意见,上报公司总经理进行决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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