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杰股份(00297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7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年 6月 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5年 6月 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兆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董事王兆春先生、陈均先生、成君先生、黄宝山先生、李冰女士、谭立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并制定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文件;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5)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6)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7)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办理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项;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8)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9)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年 7月 21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6月 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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