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60053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豫光转债”停止转股暨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5-040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豫光转债” 停止转股暨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1,090,255,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5,307,582.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9%,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以及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自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因“豫光转债”转股形成新增股份,公司实际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增加。公司将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最终调整后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请关注公司届时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豫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5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相关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5年7月3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详见公司将于2025年7月4日披露的相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期间,“豫光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豫光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本次权益分派的“豫光转债”持有人可在2025年7月2日(含2025年7月2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苗雨 电话:0391-6665836 邮箱:yuguang@yggf.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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