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600012):皖通高速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06月28日 19:20:51 中财网
原标题:皖通高速:皖通高速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12 证券简称:皖通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26
债券代码:242121 债券简称:24皖通01
债券代码:242467 债券简称:25皖通V1
债券代码:242468 债券简称:25皖通V2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分别于2025年6月17日和2025年6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全部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由董事长汪小文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公司秘书李忠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忠成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述之本公司授权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简雪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所界定代表本公司于香港接受法律程序之文件或通知的授权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已事前召开会议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简雪艮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等能够胜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

有关本项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公司秘书离任及聘任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切实保护公10 -
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经理层成员考核指标,并拟与经理层成员签订《2025年度业绩责任书》。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余泳和吴长明回避表决。

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已事前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关联董事吴长明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供颍临高速等路段委托代管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拟与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子公司安徽省合周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涡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宣泾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泾宣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及安徽省亳淮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委托代管协议,为上述5家公司所辖营运路段提供资产维护、收费和稽查管理、服务管理、养护管理、机电和信息化管理等业务工作。委托代管期限自各路段通车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509.93万元。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汪小文、余泳、陈季平和吴长明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安徽省收费公路ETC发行成本分摊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联网收费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分摊,根据实际发行量按季度据实结算。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广宣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宁宣杭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安庆长江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阜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安徽省泗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拟分别与关联方安徽交通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数科”)签署《安徽省收费公路ETC发行成本分摊服务协议》,根据ETC发行成本分摊协议,本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将按照各自在全省拆分后的2025年各季度通行费收入比例分摊2025年ETC卡的发行费用,预计分摊金额共计约人民币605万元,协议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分摊费用将在协议签署后根据实际发行量按季度据实支付给交通数科。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汪小文、余泳、陈季平和吴长明回避表决。

第(五)项议案,公司3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提供路段委托代管服务是公司日常的经营活动,接受联网收费路网运行相关服务是基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规定,上述第(四)项、第(五)项议案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毋须取得公司独立股东的批准,惟须遵守《证券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的规定,公司将在签署协议后在联交所网站披露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未达到对外披露标准,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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