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能(600876):凯盛新能董事会决议

时间:2025年06月28日 19:15:49 中财网
原标题:凯盛新能:凯盛新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凯盛新能 编号:临2025-017号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以现场加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谢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
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谢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
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第十一届董事会设立4个专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陈其锁(召集人/主任委员)、袁坚、吴丹。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谢军(召集人/主任委员)、章榕、陈鹏、杨建强、范保群。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范保群(召集人/主任委员)、陈其锁、吴丹。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袁坚(召集人/主任委员)、范保群、谢军。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委任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经修订后的《企业管治守则》及相
关的《上市规则》条文将于2025年7月1日生效,董事会同意委任
范保群先生为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续聘章榕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常务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续聘陈鹏先生为常务副总裁,续聘陈红照先生为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聘任王刚先生、张加玉先生为副总裁。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名委员会已对第4项及第5项议案中的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
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已审议通过续聘陈红照先生为财务总监,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关于修订<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经营
业绩考核办法>等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 2000t/d光伏组件超薄封装材料项
目暨对凯盛(自贡)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
2000t/d光伏组件超薄封装材料项目暨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授信10,000万
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年,贷款方式为信用。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的相关
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红照,1973年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
务师,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曾任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凯盛玻璃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建材(内江)玻璃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本公司副总裁等职务。

王刚,1975年生,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洛玻集团洛阳龙昊
玻璃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河南省中联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耀华(秦皇岛)特种玻璃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浮法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秦皇岛耀华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张加玉,1979年生,本科。曾任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凯盛(自贡)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

除以上所述情形外,上述人员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第
3.2.2条所列情形;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的《凯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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