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农立华(603970):中农立华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28日 19:05:31 中财网
原标题:中农立华:中农立华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25-024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爱格(新加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SINOAGRIBIOSCIENCES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新加坡公司是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立华”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爱格(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爱格”)的全资子公司,不是公司的关联人。

? 本次解除担保金额、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进展公告内容包含1笔担保责任解除和2笔实际发生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因近期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且均为与新加坡公司有关的担保进展,新加坡公司作为上海爱格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且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总额在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故汇总披露公司为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涉及的解除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涉及的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新加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亿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新加坡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解除担保的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5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信宁银最保字第00097号),对控股子公司上海爱格的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反担保措施为上海爱格的少数股东南京科农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信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准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帕潘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上海爱格股权提供反担保。新加坡公司股东上海爱格未对其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农立华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上海爱格的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亿元。本次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农立华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三)担保解除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中信银行出具的该担保项下最后一笔融资到期还款业务凭证,新加坡公司已提前足额偿还该担保项下全部本息。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相关条款,公司对新加坡公司的该项保证担保责任已解除。

本次担保责任解除后,公司为新加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可用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3亿元。

二、实际发生担保的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近日,中农立华对控股子公司上海爱格的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对控股子公司上海爱格的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两份合同合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反担保措施为上海爱格的少数股东南京科农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信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准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帕潘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持有上海爱格的股权提供反担保。新加坡公司股东上海爱格未对其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新加坡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亿元。本次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农立华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新加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可用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3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新加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亿元,可用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0.5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爱格(新加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SINOAGRIBIOSCIENCESSINGAPOREPTE.LTD.)
UEN编号:202244551C
注册地址:1IRVINGPLACE
#08-11
THECOMMERZE@IRVING
SINGAPORE(369546)
主要办公地点:1IRVINGPLACE
#08-11
THECOMMERZE@IRVING
SINGAPORE(369546)
董事:黄柏集,张爱娟,李大军,CHINGMIAKUANG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整
主营业务:化学品和化工产品批发N.E.C.(46649)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日期 科目2024年 12月 31日 (已经审计)2025年 3月 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04,832.98115,001.71
负债总额81,589.0190,804.69
净资产23,243.9724,197.02
日期 科目2024年度 (已经审计)2025年 1-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78,233.4943,678.10
净利润5,228.96985.40
被担保人新加坡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中农立华持有上海爱格70%股权,上海爱格持有新加坡公司100%股权,不是(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平安银行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平安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平银京石保字20250619第001号),合同保证人为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亿元,担保的债权是指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所有债权,包括在2025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5日的期间内,甲方因与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产生的债权,以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本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所约定的全部债权。保证期间为从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若本合同担保系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务提供担保的,则担保范围为该部分被担保债务(包括或有债务)的相应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2.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信宁银最保字第00120号),合同保证人为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是人民币15,000万元整,担保的债权是指债权人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5年6月20日至2026年6月20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被担保人新加坡公司的经营需要,新加坡公司为中农立华下属子公司,其经营稳定,无不良贷款记录,同时公司对其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能够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虽然新加坡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经营情况和偿还债务能力良好,本次担保有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认为对新加坡公司担保有利于为其实际业务的开展提供保障,能够促进其进一步发展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并且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本次担保有反担保措施,我们认为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周灿、杨剑、黄柏集和李明光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本事项已经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进展公告内容包含1笔担保责任解除和2笔实际发生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因近期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且均为与新加坡公司有关的担保进展,新加坡公司作为上海爱格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且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合计数在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故汇总披露公司为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涉及的解除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涉及的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总额度为折合人民币5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2.8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已扣减本次解除担保金额,包含本次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44%;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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