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五网(300295):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

时间:2025年06月28日 19:04:10 中财网
原标题:三六五网: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95 证券简称:三六五网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他们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仍由5名成员组成:
非独立董事:胡光辉先生、齐东先生
职工董事:凌云女士
独立董事:盛宇华先生、刘希彤女士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不再设监事会,
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变化,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自本届起组织结构调整,不再设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能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三、董事、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一平先生和郭新强先生,本次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刘一平先生和郭新强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刘一平先生和郭新强先生在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因公司自本届起不再设立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姜敏女士、王小娟女士以及职工监事张雅杰女士在本次换届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姜敏女士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王小娟女士和张雅杰女士仍在公司有关部门任职。

公司对姜敏女士、王小娟女士、张雅杰女士在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非独立董事
1、胡光辉先生, 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9年—2014年7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14年7月—2019年3月被聘为公司战略规划咨询顾问委员会主席。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2020年11月至今还兼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胡光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8,727,950股;胡光辉先生与公司本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光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齐东先生, 1968年出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主任编辑。历任新疆都市消费晨报社总编辑,辽宁华商晨报社总编辑,陕西华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4年4月任本公司总裁,2014年7月—2020年11月任公司董事、总裁,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齐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7,571股。齐东先生与公司本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齐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等规定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独立董事
3、盛宇华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二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管理科学研究专家,英国剑桥大学管理学院高级访问学者。

1982年至今就职于南京师范大学;现任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曾担任过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2009.2——2015.12月和2017年-2022年6月曾担任过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盛宇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刘希彤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江苏兴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审计二部经理,期间派驻在江苏省国资委省属企业监事会从事省属国有企业财务审计工作,江苏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部高级项目经理、副主任,南京永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等职务。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合伙人、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希彤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职工代表董事
5、凌云女士, 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2006年-2007年担任365地产家居网南京站人力资源部经理;2007年-2009年任江苏三六五网络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总经理助理;2008年-2010年6月,担任网景投资执行董事,2009—2012年8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第一届董事会秘书。2012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2013年2月至今还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3月-2020年4月曾担任公司董事,2021年7月再次被补选为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工会副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凌云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00,238股;凌云女士与公司本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凌云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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