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宝(301339):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6月28日 18:55:30 中财网
原标题:通行宝: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339 证券简称:通行宝 公告编号:2025-030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决定于 2025年 7月 15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7月 15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7月 15日(星期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7月 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7月 1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10日(星期四)
7、出(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99号紫金金融中心 A2幢 29楼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 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 案
1.0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第 1项议案(包括 1.01、1.02、1.0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其他议案均属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号卡复印件,在2025年 7月 11日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7月 11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99号紫金金融中心 A2幢 29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任卓华
联系电话/传真:025-83485958
电子邮箱:zltzb@jstxb.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7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

本人(本公司)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请股东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 规则的议案   
1.0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 议案   
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股东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本委托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附件二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参会□是 □否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联 系电话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股东姓名/名称填写请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确定参会,请于 2025年 7月 11日 17时之前将《参会登记表》以传真、邮寄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投资部,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99号紫金金融中心 A2幢 29楼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政编码:210019。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339;投票简称:通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 7月 15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7月 1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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