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长方(300301):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22,466,666.78元 4、对公司产生的影响: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准确判断该诉讼对公司合并报表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粤0309民初15960号案《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受理基本情况 1、原告:深圳市福民富康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富康公司”) 2、被告: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3、受理机构: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4、立案时间:2025年3月13日 5、案号:(2025)粤0309民初15960号 6、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未付费用,共计人民币11,853,980.74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因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11月15未付费用而产生的违约金,共计人民币592,699.04元;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A13栋厂房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欠付费用,共计人民币2,174,060元; (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因A13栋厂房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欠付费用而产生的违约金,共计人民币3,695,902元; (5)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A2栋厂房2018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欠付费用,共计人民币193,200元; (6)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因A2栋厂房2018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欠付费用而产生的违约金,共计人民币328,440元; (7)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 A10、A11、A12及B4、B5、B6 栋宿舍2018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欠付费用,共计人民币1,307,550元; (8)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因A10、A11、A12及B4、B5、B6 栋宿舍2018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欠付费用而产生的违约金,共计人民币2,222,835元; (9)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98,000元; (10)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 诉讼请求(1)-(9)项总计22,466,666.78元。 (二)案件基本情况 子公司康铭盛承租富康公司物业作为办公生产用房,根据双方于2022年7月7日签订的《租赁协议书》,物业地址位于龙华区福城街道福民社区观澜人民路221号富康工业园,承租范围共8栋物业,租期5年。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部分房屋退租及租金具体支付金额未能协商一致,富康公司主张康铭盛欠付其租金及违约金,遂诉至法院。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34.62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合并报表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此次诉讼案件未对康铭盛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四、其他说明 1、2023年4月,康铭盛承租富康公司的物业园区因市政道路施工,道路无法正常通行导致部分厂房无法正常使用,故康铭盛根据法律规定行使法定权利向富康公司通知自2023年4月30日起解除部分厂房租赁合同,同时康铭盛已于解除日前将上述物业搬空并退租至富康公司,富康公司也已签收康铭盛申请退租的报告及通知函。 2、康铭盛退租部分厂房后未再使用该部分已退租的厂房,但富康公司自2023年4月30日起仍持续要求康铭盛支付包含已退租厂房在内的全部房屋租金,康铭盛要求富康公司明确扣除已退租厂房租金,富康公司就此未与康铭盛达成一致。 3、双方协商过程中,康铭盛于 2025年 1月 21日向富康公司支付租金8,774,302.53元;自2022年6月至今,康铭盛累计支付租金达20,657,583.23元。 4、富康公司诉讼请求中所主张的违约金明显超过法律规定上限及其实际损失,康铭盛将积极应诉并向法院提出部分厂房租赁关系已经解除的反诉请求,已解除租赁关系的厂房自解除日不应再计算房屋租金及违约金。 5、公司将持续跟进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6月 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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