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矿股份(300837):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06月28日 17:44:00 中财网
原标题: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37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23180 债券简称:浙矿转债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6月 21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于 2025年 6月 27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2人),无董事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利华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提交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利华先生、林为民先生、陈静依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1.01审议通过《提名陈利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02审议通过《提名林为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03审议通过《提名陈静依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林素燕女士、俞洪南先生、翁泽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1审议通过《提名林素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02审议通过《提名俞洪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03审议通过《提名翁泽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以特别决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业务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有融资需求的下游非关联客户的融资问题,公司拟对客户特克斯千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申请人民币 2,247.6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笔贷款仅用于向公司支付部分设备款。

公司在办理担保过程中将审慎评估客户的经营风险并结合客户资信状况和实际情况确认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如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设备抵押担保等反担保措施,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合作银行、客户签订的协议为准。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同时有助于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实现了公司与客户的共赢。

本次为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款项专用于向公司支付设备款,并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 2025年 7月 15日(星期二)14:30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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