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0股被宣布减持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河南许都云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上海许都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同)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 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311,500股,减持比例不高于公司股份总数 2%。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河南许都云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限售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3、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如出现下述3种情形,(1)最近20个交易日内,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2)最近20个交易日内,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3)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则本人/本企业承诺不谋求通过北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本企业承诺,在首次披露减持计划时,不出现前述3种情形。 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依法减持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人/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本次上市的发行价格。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价格指经除权除息相应调整后的价格。本人/本企业保证减持时及时予以公告,公告中明确减持的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5、在本人/本企业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本企业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本企业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本企业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亦遵守前述承诺。 6、本人/本企业自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公司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进入北交所之日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但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终止的,本人/本企业可申请解除限售。 7、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发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8、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续竞价交易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允许的其他方式。 9、本人/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前,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如果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对持股及减持另有特别规定,按照其规定执行。 10、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本企业承诺赔偿公司因本人/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所作任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情形。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17:06 科大智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含前述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23,348,400股 4、方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而定 7、黄明松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7:06 南大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减持方式:
3、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5、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张兴国先生、王陆平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6、张兴国先生、王陆平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17:06 科翔股份: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4. 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4,730,56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 411,982,222股的 1.1482%。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 减持时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5年 7月 21日至 2025年 10月 18日) 6.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17:06 强瑞技术: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对公司价值高度认可。本次减持主要是出于强瑞控股偿还银行贷款、改善财务结构,强瑞投资部分合伙人偿还个人借款,以及各股东改善其个人生活的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股东拟减持股份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如下: (1)强瑞控股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2%;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8%); (2)强瑞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3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2%)。 强瑞控股及强瑞投资计划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102,8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将不作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7月 21日至 2025年 10月 20日,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17:02 中望软件: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宿迁梦泽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梦泽投资”)持有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望软件”或“公司”)股份2,103,755股(占公司总股本169,584,547股的1.24%)。 宿迁森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森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212,258股(占公司总股本169,584,547股的1.30%)。 宿迁硕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硕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044,302股(占公司总股本169,584,547股的1.21%)。 梦泽投资、森希投资、硕裕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且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上述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部分股票目前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梦泽投资、森希投资及硕裕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公司股东梦泽投资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92,22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69,584,547股的1.12%)。 公司股东森希投资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1 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63,90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69,584,547股的0.98%)。 公司股东硕裕投资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87,39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69,584,547股的1.05%)。 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若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7:02 贵航股份:贵航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工投”),持有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0,834,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贵阳工投因自身管理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0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实施。 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贵阳工投《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7:02 华蓝集团: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如下:
5、减持日期: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10月20日; 6、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7:02 海默科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以及股权激励授予部分已解除限制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3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265%。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1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和晓登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相违背事项。 8、和晓登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7:02 博纳影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中信证投及其一致行动人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共计不超过 40,976,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不超过3.0000%。其中,中信证投减持股数为不超过 14,463,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不 超过 1.0589%;金石智娱减持股数为不超过 964,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不超过0.0706%;信石元影减持股数为不超过 17,036,7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不超过1.2473%;青岛金石减持股数为不超过 8,511,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不超过0.6232%。(如此期间内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总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减持届时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7、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中信证投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与其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8、中信证投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二)浙江东阳阿里巴巴影业有限公司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共计不超过 27,338,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不超过2.0016%。(如此期间内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总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减持届时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7、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东阳阿里不存在与其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8、东阳阿里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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