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3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时间:2025年06月28日 17:11:13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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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 安奇汽车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安奇汽车(股票代码:835234)公布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4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7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6.3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01 渝欧跨境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送红股10股)】

渝欧跨境(股票代码:873017)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0,723,0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每10股派5.80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110,723,07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21,446,146股。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3.16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1.58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4.22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01 锦美环保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锦美环保(股票代码:838694)公布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524,0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0.45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01 怡申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怡申股份(股票代码:872565)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09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5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9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40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01 汇知康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汇知康(股票代码:832350)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7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53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01 金鹰重工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金鹰重工(股票代码:301048)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3,3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62117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55905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423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2117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7日。


【17:01 可靠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可靠股份(股票代码:301009)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25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435,8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权益分派方案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435,800股后的266,424,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2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4日。


【17:01 达嘉维康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达嘉维康(股票代码:301126)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5,40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818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7362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636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18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7日。


【17:01 广和通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0股)】

广和通(股票代码:300638)公布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627,960.00股后的 762,825,58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3.1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7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627,96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4日。


【17:01 昆船智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昆船智能(股票代码:301311)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4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86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8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4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4日。


【17:01 特锐德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特锐德(股票代码:300001)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205,340股后的1,047,486,3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4日。


【17:01 精鼎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精鼎科技(股票代码:873586)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17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2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4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2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2.88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01 佳维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佳维科技(股票代码:839581)公布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1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63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01 龙版传媒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龙版传媒(股票代码:605577)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44,444,445.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6,666,666.75元。


【17:01 新兴铸管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新兴铸管(股票代码:000778)公布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最新总股本3,963,182,2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注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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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4日

【17:01 锋龙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锋龙股份(股票代码:002931)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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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218,505,8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4日。


【17:01 精智达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方案】

精智达(股票代码:688627)公布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323元(含税)调整为0.32351元(含税)。即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
=29,884,722.28÷92,375,277≈0.32351元(含税),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本 次 实 际 参 与 分 配 的 股 份 数
=0.32351×92,375,277=29,884,325.86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17:01 晶方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晶方科技(股票代码:603005)公布晶方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4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可参与分配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A股总股本652,171,706扣除747,700股后的股份651,424,006股为基数,向全体A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4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4,719,616.50元。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送转,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公式如下:1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651,424,006股×0.084元)÷652,171,706股≈0.08390元。

2 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总股本,公司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8390)÷(1+0)。


【17:01 盛剑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盛剑科技(股票代码:603324)公布盛剑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现金分红。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5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149,074,0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714,9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419,895.0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8,419,895.0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6,441,918.6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4,861,813.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9.0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8,419,895.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5.36%。

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公司总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714,900股,公司总股本为149,074,06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为147,359,160股。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47,359,160×0.125÷149,074,060≈0.1236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236)÷(1+0)=前收盘价格-0.1236元/股。


【17:01 昱能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昱能科技(股票代码:688348)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基数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56,277,435股,扣除公司己回购股份1,743,788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54,533,647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61,813,458.80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申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即虚拟分派的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每股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40元,;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由于公司本次涉及到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或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54,533,647×0.4)÷156,277,435≈0.3955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虚拟分派的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39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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