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合纵(30047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ST合纵 公告编号:2025-051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7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月27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 (七)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座1211(公司第一会议室)。 (八)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泽刚先生 (九)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73人,代表股份数120,939,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量后,下同)的11.3594%。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71人,代表股份数19,957,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4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共代表本公司股份数为 101,999,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05%。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数1,017,9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70人,代表股份数18,939,2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89%。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70人,代表股份数18,939,2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89%。 4、公司的部分董事及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120,939,165股,同意股数116,026,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9377%;反对股数3,54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9345%;弃权股数1,3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27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15,044,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5.3826%;反对股数3,54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7.7828%;弃权股数1,3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834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120,939,165股,同意股数115,686,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6564%;反对股数3,90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2260%;弃权股数1,3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17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14,704,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3.6779%;反对股数3,90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9.5491%;弃权股数1,3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773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3.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116,220,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0980%;反对股数3,68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0490%;弃权股数1,0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853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15,238,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6.3542%;反对股数3,68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8.4768%;弃权股数1,0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1691%。 表决结果为通过。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120,939,165股,同意股数115,952,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8766%;反对股数3,524,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9141%;弃权股数1,46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09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14,970,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5.0128%;反对股数3,524,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7.6590%;弃权股数1,46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3282%。 表决结果为通过。 3.0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120,939,165股,同意股数116,032,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9426%;反对股数3,52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9142%;弃权股数1,38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43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15,050,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5.4127%;反对股数3,52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7.6600%;弃权股数1,38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9273%。 表决结果为通过。 3.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116,187,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0714%;反对股数3,70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0631%;弃权股数1,04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8656%。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15,205,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6.1928%;反对股数3,70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8.5620%;弃权股数1,04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452%。 表决结果为通过。 3.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120,939,165股,同意股数115,770,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7266%;反对股数3,730,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0847%;弃权股数1,4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88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14,788,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4.1034%;反对股数3,730,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8.6932%;弃权股数1,4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2034%。 表决结果为通过。 3.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120,939,165股,同意股数115,677,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6493%;反对股数3,87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2021%;弃权股数1,38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48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14,695,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3.6348%;反对股数3,87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9.4043%;弃权股数1,38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9609%。 表决结果为通过。 3.0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股数115,801,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7515%;反对股数3,695,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0553%;弃权股数1,4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93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14,819,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4.2542%;反对股数3,695,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8.5149%;弃权股数1,4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231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120,939,165股,同意股数115,939,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8656%;反对股数3,87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2074%;弃权股数1,1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927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14,957,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4.9457%;反对股数3,87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9.4363%;弃权股数1,1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618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所有子议案均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姓名:熊璐洁、胡紫薇 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特此公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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