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程(300208):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6月27日 00:11:11 中财网
原标题:*ST中程: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ST中程 公告编号:2025-055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7日 ,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7日 。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6月27日 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纪国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3)。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0人,代表股份327,026,3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3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人,代表股份236,296,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2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8人,代表股份90,729,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7人,代表股份 17,266,1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0人,代表股份5,10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1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7人,代表股份 12,156,9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2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与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16,942,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164%;反对 9,622,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23%;弃权4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81,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950%;反对 9,622,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281%;弃权 4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69%。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17,102,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55%;反对 9,434,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49%;弃权4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4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252%;反对 9,434,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6410%;弃权 4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39%。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38,576,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534%;反对 9,230,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26%;弃权79,219,0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2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89,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974%;反对 9,230,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600%;弃权 64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26%。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16,928,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121%;反对 9,474,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72%;弃权6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6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151%;反对 9,474,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738%;弃权 6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11%。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17,558,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048%;反对 8,762,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94%;弃权7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9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633%;反对 8,762,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495%;弃权 7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72%。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18,185,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66%;反对 7,860,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37%;弃权9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2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970%;反对 7,860,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272%;弃权 9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59%。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86,427,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797%;反对 8,411,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70%;弃权99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5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905%;反对 8,411,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7184%;弃权 99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911%。

审议本项议案及表决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青岛程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均未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16,367,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08%;反对 9,555,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20%;弃权1,10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07,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688%;反对 9,555,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435%;弃权 1,10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76%。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15,571,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973%;反对 10,329,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85%;弃权1,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581%;反对 10,329,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228%;弃权 1,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91%。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16,977,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273%;反对 8,522,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61%;弃权1,5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17,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018%;反对 8,522,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595%;弃权 1,5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87%。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签订协议暨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18,325,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395%;反对 8,244,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10%;弃权45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5,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090%;反对 8,244,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494%;弃权 45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16%。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袁晶、石鑫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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