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家联科技(301193):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警示函及监管谈话
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代码:123236 债券简称:家联转债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警示 函及监管谈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及对王熊、马恒辉、汪博、钱淼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5〕1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公司及相关人员对上述警示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高度重视。现将警示函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熊、马恒辉、汪博、钱淼鲜: 2025年 4月 26日,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联科技或公司)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暨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对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泓翔润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3年度至 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补充确认,涉及 2023年度、2024年度交易金额分别为2,664.58万元、7,781.48万元。 家联科技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王熊、总经理马恒辉、董事会秘书汪博、财务总监钱淼鲜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家联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王熊、马恒辉、汪博、钱淼鲜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有关人员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公司及相关人员深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公司将认真持续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内部控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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