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300667):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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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27日 00:06:0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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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必创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
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北京
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陈发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新华都实业集团(上海)投资有
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系:(1)公司定向
可转债“必创定02”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陈发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新华都实业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华都(上海)”)持股比例增加0.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披露的《北京
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定向
可转债转股完成的公告》;
(2)公司定向
可转债“必创定转”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陈发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新华都(上海)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的《北京
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定向
可转债转股完成的公告》;
(3)陈发树先生在2021年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份195,000股,陈发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新华都(上海)累计变动比例0.10%;
(4)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陈发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新华都(上海)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023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024年6月12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5)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6日,
新华都(上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03,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
公司于近日收到
新华都(上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截至公告披露日,
新华都(上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03,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同时陈发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新华都(上海)股份变动比例累计触及1%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新华都实业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 | |
住所 | 上海市徐汇区***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陈发树 | | |
住所 | 福建省***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9月26日-2025年6月26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1、因公司定向可转债“必创定转”转股后总股本增加、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后总股本增加,导致陈发树先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华都(上海)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26%;
2、因公司定向可转债“必创定02”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
加,陈发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华都(上海)持股比例增加
0.06%;
3、因陈发树先生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份195,000股,导致陈
发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华都(上海)累计变动比例0.10%;
4、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6日,新华都(上海)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03,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 | | |
股票简称 | 必创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667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
股份种类 | 股东名称 | 增持/减持股数(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
A 股 | 新华都(上海)、陈发树 | 被动稀释 | -0.26 | | |
可转债转A 股 | 新华都(上海) | 853,578 | 0.06 | | |
A 股 | 陈发树 | 195,000 | 0.10 | | |
A 股 | 新华都(上海) | -1,703,250 | -0.83 | | |
合计 | -654,672 | -0.93 |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①公司定向可转债“必创定转”转股后总股本增加、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股份归属后总股本增加,导致上述股东持股比
例被动稀释;②公司定向可转债“必创定02”转股后总股本增
加,导致上述股东持股比例增加。) | |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
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目前总股
本比例(%) |
陈发树 | 合计持有股份 | 15,997,557 | 8.39 | 16,192,557 | 7.9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872,557 | 7.80 | 16,192,557 | 7.9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25,000 | 0.59 | 0 | 0 |
新华都
(上海) | 合计持有股份 | 849,672 | 0.45 | 0 | 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49,672 | 0.45 | 0 | 0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16,847,229 | 8.84 | 16,192,557 | 7.9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872,557 | 7.80 | 16,192,557 | 7.9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974,672 | 1.04 | 0 | 0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2),新华都(上海)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1,703,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3%)。
新华都(上海)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
持股份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履行完毕。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新华都(上海) | 竞价交易 | 2025年6月19日至
2025年6月26日 | 15.12 | 1,703,250 | 0.83 |
注:以上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非公开发行股份、
可转债转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新华都
(上海) | 合计持有股份 | 1,703,250 | 0.83 | 0 | 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03,250 | 0.83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北京
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做出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
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