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药(300391):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和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ST长药 公告编号:2025-066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和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 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 1月 20日,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药控股”)收到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十堰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十堰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025年3月10日,长药控股的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江星”)收到十堰中院送达的(2025)鄂 03破申 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世纪白马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对长江星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长江星管理人(下称“长江星管理人”)。 2025年3月18日,长江星管理人向十堰中院申请将长江星、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源”)、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丰”)、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峰制药”)、湖北长江伟创中药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伟创”)、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惠涛”)、湖北安博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制药”)七家公司(下合称“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长江星等七家实质合并重整企业”)一并纳入合并重整,并适用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方式进行审理。 2025年4月1日,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收到十堰中院送达的(2025)鄂03破1号《民事裁定书》、(2025)鄂03破1号《决定书》,十堰中院于2025年3月27日裁定受理长江星管理人提出的公司七家子公司长江星、长江源、长江丰、新峰制药、长江伟创、舒惠涛、安博制药合并重整申请,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2025年 4月 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预重整延期批复的公告》,十堰中院决定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间至2025年7月20日。 2025年6月 27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通知》,十堰中院拟定于 2025年7月15日上午9:30召开长药控股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同日,长药控股收到长江星等七家实质合并重整企业管理人发来的《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十堰中院拟定于2025年7月15日下午14:30召开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一、债权人会议主要内容 根据十堰中院(2024)鄂03破申76号《公告》,十堰中院已定于2025年7月15日上午 9:30通过网络方式召开长药控股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根据十堰中院(2025)鄂03破1号《公告》,十堰中院已定于2025年7月15日下午14:30通过网络方式召开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长药控股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时间:2025年 7月 15日(星期二)上午9:30。 2.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2025年 7月 15日(星期二)下午14:30。 (二)参会方式 会议将通过网络线上会议形式召开。 网络会议将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进行。参与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会: 1.PC端参会 搜索会议链接“https://bankruptcy.fahuidata.com/client/creditor/pcw/”,登录债权申报账号,点击页面右上角“我的-我的会议-会议列表”进入会议。 2.手机端入会 搜 索 会 议 链 接 “ https://bankruptcy.fahuidata.com/static/xhn.html?path=meetingList”或微信小程序“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参加会议。 (三)会议登录测试 为确保会议系统运行正常,(临时)管理人拟于 2025年 7月 13日上午 10:00至2025年 7月 14日晚上22:00进行会议系统测试。未能成功进入会议系统的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临时)管理人: 联系人:长药控股临时管理人、长江星等七家实质合并重整企业管理人 联系电话1:19813786523 联系电话2:19530563102 联系电话3:13451248057 联系电话4:13451267574 (四)会议议程 会议议程具体参见《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通知》和《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五)表决方式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进行线上表决。 (六)特别提示 1.长药控股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的债权核查仅就债权本金以及截至 2025年 1月 20日(含当日)的债权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如有)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直接适用作为长药控股进入重整程序后债权人会议的核查结果,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就该部分重复核查。但2025年1月21日起至十堰中院裁定受理长药控股重整申请之日止期间的债权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如有),后续(临时)管理人将自动进行补充计算,补充计算结果将提交重整阶段的长药控股债权人会议进行核查。 2.债权人就长药控股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中所投的表决意见,在长药控股进入重整程序后继续有效。 二、风险提示 1、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会议表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合并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目前法院裁定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进入合并重整程序,但在合并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后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的可能。若合并重整失败,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将持续关注合并重整事项进展,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目前,公司已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公司已进入预重整阶段,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新增一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7)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8)虽满足第10.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9)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10)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4、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药控股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432,840,659.21元,未分配利润-1,589,707,417.48元,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961,728.50元,公司经营净现金流量连续3年负数,累计亏损数额巨大;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由2022年的16.15亿元,2023年的11.98亿元下降到2024年的1.12亿元,下滑严重;大量债务逾期,部分债权人已提起诉讼,导致大量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 同时2025年1月20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长药控股启动预重整。 2025年3月10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2025年3月27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七家子公司长江星、长江源、长江丰、新峰制药、长江伟创、舒惠涛、安博制药合并重整。本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长江星七家子公司破产重整进程及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事项或情况表明长药控股在不发生重大变革情况下,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公司涉诉讼、仲裁案件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当前所涉诉讼、仲裁135起,涉案金额合计187,6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绝对值比例为43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紧张,存在大额逾期债务和逾期担保,债权人的起诉行为使部分子公司相关资产及权益被冻结或被强制执行,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对此,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合理的债务偿还计划,履行偿债义务,化解现有债务,降低诉讼风险。 6、公司存在大额有息负债逾期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存在大额有息负债110,608.03万元,其中逾期有息债务38,970.35万元,且回款情况不及预期,导致公司融资渠道和能力受到不利影响,偿债能力下降,随着有息负债的逐渐到期,未来可能会发生更多逾期债务。 7、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被冻结账户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被冻结账户的账户余额合计579.5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开立银行账户总数为159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数116个,占已开立银行账户总数的比例为72.96%。公司将持续跟进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后续进展情况,客观评估其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星存在未按时缴纳的欠税1.2亿元,主要系长药控股与长江星重组过程中,将长江星及其子公司从开始经营以来所有的未开票收入进行了补充申报。长江星及子公司未来可能存在因资金周转等导致无法在税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按时完成缴纳税款。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公司预重整及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2024)鄂03破申76号《公告》; 2.(2025)鄂03破1号《公告》; 3.《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通知》; 4.《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实质合并重整企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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