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识科技(30094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6月27日 00:05:46 中财网
原标题:创识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41 证券简称:创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 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月27日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00号融侨中心1707室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岚女士。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0人,代表股份123,938,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6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556,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8人,代表股份115,381,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49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8人,代表股份2,867,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8人,代表股份2,867,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29%。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750,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7%;反对15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3%;弃权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80,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615%;反对15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75%;弃权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1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754,1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5%%;反对15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弃权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83,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801%;反对15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89%;弃权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1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的议案》
3.01《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23,754,1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5%;反对15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弃权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83,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801%;反对15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89%;弃权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1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2《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23,754,1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5%;反对15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弃权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83,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801%;反对15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89%;弃权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1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3《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23,739,5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7%;反对15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弃权4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68,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709%;反对15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89%;弃权4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0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4《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23,738,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0%;反对15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弃权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68,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430%;反对15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89%;弃权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8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5《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23,735,5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5%;反对15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弃权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64,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14%;反对15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89%;弃权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9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6《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23,734,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8%;反对15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2%;弃权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64,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035%;反对15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68%;弃权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9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7《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23,738,3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7%;反对15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弃权4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67,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291%;反对15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89%;弃权4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2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8《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123,738,3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7%;反对15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弃权4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67,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291%;反对15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89%;弃权4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2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魏小江、张曹栋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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