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道氏技术(300409):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27日 00:04:30 中财网
原标题:道氏技术: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5-071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7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5次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780,000.00万元担保额度,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其中为芜湖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佳纳”)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3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格瑞芬”)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其他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昊鑫”)的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其资金需求和稳健发展,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江门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佛山格瑞芬全资子公司江门昊鑫自 2025年 5月 20日至 2026年 5月 19日期间向中国银行江门分行申请的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为此前已发生担保的续期,担保金额较此前未发生变化。

(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佳纳”)的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其资金需求和稳健发展,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支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佛山禅城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芜湖佳纳控股子公司广东佳纳向广州银行佛山禅城支行申请的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为此前已发生担保的续期,担保金额由此前的 20,000.00万元变为 9,000.00万元。

(三)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广东佳纳的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其资金需求和稳健发展,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广东佳纳向华润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的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为新增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芜湖佳纳及其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530,0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 409,445.99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120,554.01万元;公司对佛山格瑞芬及其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100,0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 23,284.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76,716.00 万元。公司对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150,0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 112,44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37,560.00 万元。

上述担保均在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上述担保后,公司对芜湖佳纳及其子公司、佛山格瑞芬及其子公司和公司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545,169.99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234,830.0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债务人: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本合同所担保之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币种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2.保证范围
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支行
债务人: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本合同所担保之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币种人民币,玖仟万元整。

2.保证范围
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以及法律规定主债权确定的情形下,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或变卖费、公告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依据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的主债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个单项协议签订之日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各单项协议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或主合同及其项下单项协议约定的事项,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债务人: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本合同所担保之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币种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2.保证范围
保证人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前述各项债权在本合同中合称为被担保债权。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被担保债权的比例为 100 %。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贷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贴现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6)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7)若为保理业务项下主债权的,自保理业务项下应收账款到期日(债务人付款日)之次日起三年。

(8)若为商业汇票贴现、商业汇票质押业务项下主债权的,自商业汇票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9)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权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合同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无须征得保证人同意有权就主债权履行期限签署展期合同。

(10)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主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主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如果主债权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 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担保金额在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之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有助于促进被担保子公司的资金筹措和资金使用良性循环,保障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被担保子公司经营稳定,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控,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和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但其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五、累计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授予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7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5.58%。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545,169.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0.78%;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48,2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15%。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江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广州银行佛山禅城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华润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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