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301099):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2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99弄62号西二楼公司201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力书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8人,代表股份65,500,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362%。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4,97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6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4人,代表股份523,0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4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6人,代表股份526,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人,代表股份523,0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46%。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464,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4%;反对3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弃权2,9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0,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040%;反对3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00%;弃权2,9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0%。 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464,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4%;反对3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弃权2,9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同意490,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040%;反对3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00%;弃权2,9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463,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0%;反对3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弃权3,8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9,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330%;反对3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00%;弃权3,8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464,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8%;反对32,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3,5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0,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280%;反对32,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20%;弃权3,5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463,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9%;反对3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弃权3,9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9,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140%;反对3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00%;弃权3,9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6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6.01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460,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2%;反对3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0%;弃权4,4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6,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324%;反对3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65%;弃权4,4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1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02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460,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1%;反对3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4%;弃权3,5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6,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465%;反对3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35%;弃权3,5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462,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2%;反对33,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弃权4,1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8,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266%;反对33,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94%;弃权4,1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4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贴现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464,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5%;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3,9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0,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116%;反对3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23%;弃权3,9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6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464,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0%;反对3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弃权3,1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0,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546%;反对3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14%;弃权3,1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9,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166%;反对31,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43%;弃权4,6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9,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166%;反对31,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43%;弃权4,6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9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股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力书先生及盐城硕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合计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6,497.5万股回避表决。 注:淮安硕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盐城硕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1、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465,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3%;反对31,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弃权2,9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1,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397%;反对31,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43%;弃权2,9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459,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3%;反对36,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8%;弃权3,8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5,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184%;反对36,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46%;弃权3,8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13、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465,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8%;反对31,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弃权3,2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1,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827%;反对31,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43%;弃权3,2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3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14、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471,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1%;反对25,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弃权3,2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7,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363%;反对25,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07%;弃权3,2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3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姚思静、姚培琪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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