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300215):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5-035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月 27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陈凤林、袁磊、顾军、钱敏、石永波、韩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赵怡超、陈松、董燃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 2025年 6月 12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电科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和 3.2.4条规定的情形。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至此,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 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如下: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胡醇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9,223,791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256,714,733股。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李红梅女士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红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胡醇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所做的《股份限售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离任董事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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