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创科技(300548):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6月 27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6月 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6月 2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6月 27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 306号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庄丹先生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9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8,200,1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949%。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5,390,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296%。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29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809,7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53%。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9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816,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75%。 7、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8、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陈颖律师、边亚立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121,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3%;反对 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4%;弃权 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37,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159%;反对 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37%;弃权 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颖、边亚立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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