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自科技(688737):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27日 17:05:56 中财网
原标题:中自科技: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四川中自未来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未来”)系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自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中自未来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中自未来提供的担3,400
保余额为 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中自未来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近日公司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金租”)签订《保证合同》,为中自未来与其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最高本金数额为1,00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合计不超过25亿元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其中,中自未来及其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亿元。前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序 号名称成立时间、法 定代表人、注 册点股权结构经营范围2024年度基 本财务信息 (万元)
1四川中自未 来能源有限 公司2018年4月 12日,陈启 章,四川省成 都市天府新 区华阳街道 华府大道一 段1号蓝润置 地广场3座1 单元4层14 号公司持有 100%股权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 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 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储 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 大气污染治理;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 件零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 电基础设施运营;电车销售;充电桩销售;充 电控制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供电业务【分支机构经营】;发电业 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分支机构 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总 资 产 : 16,610.47 净资产: -478.08 营业收入: 5,076.11 净利润: -951.72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 人债权 人主 债 务 人担保 金额 (万 元)保证 方式保证范围保证期间
中自 科技永赢 金租中 自 未 来460.00连 带 责 任 保证保证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 方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 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公证费 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 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 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 金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两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约 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最 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
     调整后的款项。 
中自 科技永赢 金租中 自 未 来540.00连 带 责 任 保证保证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 方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 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公证费 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 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 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 金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 调整后的款项。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两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约 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最 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中自未来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担保额度是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同意的范围内进行的,中自未来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64亿元,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30%,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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